南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综合科、就业安置科和双拥科3个科室,工作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推动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典型事迹。
(九)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即:南开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和南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南开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责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南开区退役军人主要职责为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思想政治、政策咨询、宣传引导、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等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