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内设机构职责清单

(一)指挥室:

负责研究和起草分局重要文件工作,接处110警情、指挥调度、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文件承办、机要保密、史志档案、巡逻防控建设、公安政务服务等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公安业务的组织推动。

(二)政治处:

负责分局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实施分局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表彰、教育训练、警体文化、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科级干部任免、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组织、指导、实施分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警衔评授、警辅人员管理、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分局党建工作,指导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分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预算和决算;公安装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安全生产、内部保卫、基建建设及警务工作的后勤保障。

(四)纪委办公室: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分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对本单位三四级调研员、三四级高级警长、警务技术三四级主任,以及上述职级以下民警、辅警和科级领导干部开展纪律审查,配合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五)督察审计支队:

负责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督察和网上督察;受理、督办人民警察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投诉和公安信访工作;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负责分局内部审计工作。

(六)法制支队:

负责组织开展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分局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案件的有关事项审核;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普法工作;负责分局行政、刑事案件立案、破案的审批;审核强制措施、呈报批准逮捕;行政、刑事案件诉讼复议;承担分局执法办案的检查考核、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及服务保障工作。

(七)打击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全区重特大案(事)件、系列案件、团伙案件、侵财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涉黑涉恶案件、涉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研判、侦办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刑专研判、图像侦查、街面便衣反扒、打拐、追逃等工作。

(八)特警(巡警)支队:

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和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和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负责排爆安检工作。  

(九)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全区实有人口管理服务及相关户籍审批事项办理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开展重大治安管理行动;依法管理防火、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化学品和集会、游行、示威;依法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特种行业、非机动车、保安服务业、文化和旅游市场、娱乐场所、养犬管理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依法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监管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处置重大治安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出入境及移民管理工作,因私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外国人居留、签证管理、出入境管理行政案件等工作。  

(十)科技信息化支队:

拟定科技强警工作规划,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实施技术监督和通信工作 ,负责分局应急通信指挥平台搭建,信息硬件通讯设备和通讯线路保障工作。

(十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十二)看守所:

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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