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兴南街人大街道工委

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为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人大街道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街道工委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联系本辖区的人大代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做好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3、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培训、交流等活动。

4、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履职平台建设,安排代表走访选民和选举单位。

5、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6、组织代表协助政府、街道及社区推行工作。

7、组织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8、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组织实施换届期间本辖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届中本辖区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

9、完成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人大街道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10、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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