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2、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构建维护公众健康的支持性环境。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区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本辖区的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4、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动员本辖区有关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活动。
5、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参与双拥模范创建活动。
6、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后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协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7、负责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报区主管部门审批。参与共同做好本辖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
8、承担辖区内养老服务和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组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职责组织实施老年人助餐、居家养老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贴、老年优待证、敬老卡等具体办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建立社区老年协会。
9、负责各类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审定的受理、初审、上报等工作。
10、对无丧葬补助居民申请丧葬补贴进行初审、受理、张榜公示,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丧葬补贴,并建档留存。
11、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相关工作,受理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
12、开展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失业调查统计、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协调等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就业援助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13、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就业促进的政策和措施。
14、开展就业失业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新增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负责《就业创业证》的发放,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失业人员及其人事档案的接转。具体经办失业保险金申领,为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工作。
15、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等工作。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6、受税务机关委托,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人代办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17、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的经办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的经办工作。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工作。负责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资源排查、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补换工作。
18、负责本辖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康复、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受理残疾人证申请。承担残疾人各项补贴的受理、初审、上报、发放工作。
19、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生育登记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受理再生育许可的申请和资格审核。向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光荣证,向无工作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予以救助和帮助。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指导育龄夫妻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承担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的责任。指导和监督驻地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20、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服务辖区企业经济发展工作,协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属地内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1、做好金融服务相关工作。
22、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安排,摸排企业需求,开展政策宣传,促进银企对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安全、职业健康、节能减排、创业辅导工作
23、负责本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投资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24、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实施调查统计,妥善保管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资料。
25、协助实施有关支持政策,为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6、、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配合职能部门引导产业业态科学布局。
27、负责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等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推进工作者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28、配合公共安全办公室做好收集、统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员的数据和信息,审核自然灾害救助对象。
29、承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相关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和信息修改申报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核实确认和死亡人员遗属待遇申领等工作;做好退休人员垫付医疗费用申报和录入、异地就医安置登记等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医疗保险费缴费申报工作;配合做好退休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后个人账户清算工作(主责单位: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部门)
30、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