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督促落实,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
3、检查、推动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本辖区其他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动员、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力量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5、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访的维稳工作。
7、负责区域禁毒工作,依法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及预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有关基层组织,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加强对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的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8、配合完成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9、配合街道矛调中心开展预防、排查社会矛盾和纠纷。
10、负责辖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负责辖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管理、气象信息传播、气象基础设施管理、气象信息员管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传播普及等工作。
11、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排查本辖区风险源、风险隐患并及时处置。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应急值守等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向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通告重要预警信息。开展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等先期处置工作,指挥和安排公民、单位开展自救互救,配合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工作,向区政府报告事件情况。负责收集、统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员的数据和信息,审核自然灾害救助对象,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公共服务科配合)。
12、配合做好本辖区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工作,按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参加粮食应急相关培训和演练,采集街域内城镇居民信息数据调查,报送相关佐证材料。
13、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1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15、协助做好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本区域内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报告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交通设施的管护工作。
16、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的派驻机构做好执法工作。
17、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8、开展本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协助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处置。
1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