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
2、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准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3、负责落实区级河(湖)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区域内河湖的防洪、防涝、截污、治污、保洁、绿化、巡查、监管、执法和保护工作,制定街道管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配合市区河湖综合整治,负责对下级河(湖)长期督导和考核。
4、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5、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6、负责本辖区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7、配合做好本辖区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入户抢修工作。
8、协助做好本辖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辖区清雪工作,根据所辖道路面积及驻街单位情况,因地制宜划分清雪责任地段,并组织相关单位清理。
10、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11、参与城区建设、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区管理工作
12、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就事关群众利益的社区国土空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与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提出意见,参与设施的验收工作。
13、做好市容类及城市建设类的群众信访工作。
14、组织动员本辖区社会单位、基层组织、志愿者对居民区非法小广告进行清除治理。
15、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16、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17、做好本辖区的控制吸烟工作。
18、做好精神文明的宣传、促进和执法工作。
1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