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贯彻落实《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强化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推动文明养犬行为,4月14日上午,区城管委志愿服务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动22人,在南开区长虹生态公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区 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志愿者和执法队员们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市民现场发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共计60余套,现场做好政策解答,宣传文明养犬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倡导市民遛犬要栓绳、犬便要清理等文明行为,发放养犬绳20条,督促养犬人给犬只免疫登记办证,引导市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遵守养犬法规,做文明养犬人。
此次活动通过志愿者们的耐心解读《条例》,普及养犬管理区域、养犬行为规范、养犬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知晓率、参与率,规范养犬行为,营造了共建文明城区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