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在打造城市慢行系统、方便市民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着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和其它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等问题。
按照文魁副市长全面提升共享单车秩序管理水平的要求和市交通运输委的工作部署,5月26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召开了共享单车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城管委副主任宋文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贵、各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及执法队大队长、各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参加了部署会。
会上,王贵支队长传达了市交运委下发的关于共享单车治理的相关文件,强调了各共享单车企业应控制总量、增大运维力量、配合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区域投放等责任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监管责任,并请王顶堤街执法大队介绍了前期共享单车治理的经验做法。
宋文合副主任就共享单车专项治理进行了部署: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
要求各单车企业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规章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区开展共享单车停车秩序治理行动,以繁华地区、地铁、学校、医院、公交站点、政府机关单位等区域和全区主干道路为重点,对超量投放、乱停乱放以及占绿毁绿、损坏堆放等共享单车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责令改正,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打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明确了任务分工
企业作为共享单车的主体,按照谁运营、谁管理的原则,要做到:严格控制投放总量,对全市范围内的超投、废旧车辆进行清理;增加运维人员和车辆,严格按照投放车辆与运维人员200:1的比例组建专业运维队伍;积极配合街道开展整治工作,全力配合各街对施划停车线位以外的车辆和废旧车,开展全覆盖清理,街道反映某处共享单车点位存在问题时,及时安排人员车辆进行处置;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运维人员早7点半至晚六点半的最低在岗时间,重要活动单独布置安排,安排专门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运维人员进行治理;按规定的区域进行投放。不得在施划线外以及道路上进行投放,不得占压盲道投放;各企业必须有车辆停放周转库(场)。
各街道办事处为共享单车监督管理的主体。日常巡查把共享单车管理秩序作为一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单车企业反馈,责令其立即整改;在本街域内划定重点区域,协调各单车企业对原有施划线进行从新分配,由各企业用不同颜色进行施划,按线停放;各街道在本街区域范围内,寻找可用于停放共享单车的场地,雇佣第三方,采用扫码、巡查等手段对违规超量投放,乱停乱放、占绿毁绿投放的车辆进行暂扣存放;各街道执法部门对共享单车各类违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要求各街及单车企业,加大力量,积极配合
六月底之前,完成对共享单车问题的各项治理工作,并保证治理成果的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