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至9月30日,南开区环保局对全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检查工作。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南开区核技术应用单位现状,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南开区环保局对辖区内生产、使用、销售、贮存放射源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辐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放射源账目的盘存情况、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发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专职安全和防护条例>实施情况评估调查问卷》。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环保局相关要求,贯彻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将自10月15日起开展南开区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