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日常管理,根据《2015年天津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方案》及《南开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南开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工作。
8月6日,南开区制定了《南开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并拟定了《南开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通知》,要求全区作为机关事业单位附属设施的非经营性食堂等餐饮场所全部开展油烟治理工作,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单位食堂,须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安装经过国家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并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截至目前,南开区已向57家机关事业单位发送通知,各单位油烟治理工作正在陆续展开。南开环保局已率先完成本单位食堂排烟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开启运行,净化效率达标。今后,南开区将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安排,督促各单位在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应治理工作,并按照《天津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完成相应的验收工作。同时,对于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单位,区环保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