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医疗废物转移全面实行电子转移联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规范处置,11月26日下午,区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召开了医疗废物平台使用讲解会议。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对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按要求完成平台注册和录入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在12月1日起全面实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工作。为了便于各医疗机构熟练操作平台,对各项数据的准确填报,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详细演示了医废平台的操作流程,现场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了答疑解惑。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日常管理,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把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