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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委关于受理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7-05-04 15:59:5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体系化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形成市级平台、区级平台、专业化平台层次分明的网络化服务格局,按照市科委、市财政局《天津市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认定及考核补贴办法》(津科金〔2016〕151号)的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市开展受理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此次受理对象为区级平台和专业化平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级平台申报要求
 
  区级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应经区科技管理部门认可(已设立区级平台的区不再新设区级平台),能够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持续稳定服务,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年限在1年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及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
 
  (二)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指在申报主体内任职,专门从事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业务相关工作,不包含公务员等具有行政管理背景的人员。
 
  (三)用于现场对接、辅导咨询的固定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有良好的网络和办公环境等基础设施。应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应不低于5年),自有房产应提供会计核算的房屋折旧材料,租赁房屋的应提供租金支付相关凭证材料。
 
  (四)有获取企业需求或金融服务机构资源的稳定渠道。区级平台以服务本区内科技型企业为主,应具有稳定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对接渠道。
 
  (五)有稳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运行机制等。应制定平台管理制度,构建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提供平台运行机制相关材料。
 
  (六)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申报平台应开展过科技金融服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过融资对接、培训辅导等公益性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专业化平台
 
  专业化平台申报时除应具备区级平台应具备的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在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专业化平台申报单位应提供专业化服务内容介绍、团队介绍、过往业绩、行业地位简介。
 
  (二)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申报单位应提供专业化服务相关的服务资质材料及相关说明。
 
  (三)此次受理专业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企业海外业务拓展、投贷联动、科创信贷专享服务、新三板配套服务升级等方向。
 
  三、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可登陆科服网平台(http://www.tten.cn)—科技金融—对接平台认定板块,注册相应平台信息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线上完成申请后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6月16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市科委科技金融处(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2号楼309)。
 
  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申请表(区级平台应同时加盖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信息(专业化平台还应提供专业服务资质材料及说明);
 
  (三)申报平台的物理载体产权或租赁材料复印件,以及相关费用支出证明;
 
  (四)专业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包括学历情况、专业背景、相关工作经历、现任职务等);
 
  (五)获取企业需求或金融服务机构资源渠道情况及长效机制介绍;
 
  (六)平台运行日常经费来源、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及运营机制介绍;
 
  (七)平台前期开展相关活动总结(专业化平台还应提供专业化服务内容介绍、团队介绍、过往业绩、行业地位简介);
 
  (八)相关机构合作协议。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市科委科技金融处 曹建胜;联系电话:5883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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