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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天津市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9-02-21 16:32:04

  各街道工委,各局党委(党组),区委各部,区政府各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支持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以下简称“领军企业”)加快引进急需型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才〔2019〕4号),现就做好天津市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注册并座落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天津“一基地三区”定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等产业,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现代服务产业视同);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领先,排名处于全国前3位,或天津市前2位;

  3.企业科技人才聚集度高,拥有主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领军人才,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团队。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在津新设立的分公司或机构,以及被认定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可直接申报认定。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根据通知填报申报材料,报各相关单位;

  2.各相关单位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填写汇总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区人才办;

  3.区人才办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报市人才办,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组成认定工作小组,开展领军企业资格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

  1.天津市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表

  2.申报领军企业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在全国、全市排名相关证明材料或荣誉证书

  (3)企业拥有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的证明材料

  (4)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完税证明

  符合直接申报认定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相关单位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天津市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汇总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本区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严格把关,于2019年3月1日(星期五)前,将推荐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各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区人才办(区委组织部632室)。没有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零报告。

  联系人:李明友、孙鸿鹏

  联系电话:27586330

  邮箱:nankairencai@163.com

  

       

  

  南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市民服务中心A座8楼 邮编:300110 办公室电话8787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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