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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青”项目将试行“包干制”
来源:南开区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9-12-13 15:00:34

  (文章来源:天津市科技局网站)

  近日印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将自2019年起批准资助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实行“包干制”。

  《通知》称,将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在经费管理方面,《通知》指出,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

  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由依托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按照现行工资制度进行管理。其余用途经费无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依托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

  在监督检查方面,《通知》要求,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结题时,依托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自然科学基金委结合项目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和依托单位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托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依托单位应制定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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