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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1月7日在南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开区人民法院院长郭香子
  200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区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上级法院的各项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三步走”战略,建设特色突出、实力雄厚、和谐文明的现代化新南开,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能

  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努力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855件,审结执结12272件,结案率95.47%。

  (一)不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2005年,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50件,审结649件,判处犯罪分子938人。继续保持严打声威,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涉毒、涉枪、涉黄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处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大对贩卖运输假币、票据诈骗、涉税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各类经济犯罪分子。按照刑事审判工作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的总体要求,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注意把握一般犯罪与严重犯罪的惩罚力度,充分体现罚当其罪的刑罚原则。

  (二)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5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22件,审结4767件。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及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依法制裁民事侵权行为,积极审理劳动争议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审慎地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二手房置换等纠纷案件;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城市贫困居民和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加强对涉及市、区重点工程案件的审理,调集精干力量从速审理。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审理买卖、承揽、租赁等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借款、存单、保险以及金融机构整顿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准确适用《合同法》审理了农行南开支行、建行南开支行等起诉的一批按揭贷款合同纠纷案及一大批涉及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配合企业转制,加强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要求,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化解矛盾,全年共调解解决民商事案件2645件,做到案结事了。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9件,审结39件。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在行政审判和行政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案后讲法和司法建议等形式,建议行政机关予以纠正。

  (三)依法加强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申诉权。全年办理当事人申诉、再审及发回重审等案件124件,审结109件。做好立案接待工作,依法保护公民诉权;完善各项便民措施,改善立案条件,方便群众诉讼;完善信访接待网络,及时回复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了中层干部轮值的总值班员制度,确保来访当事人的各类事项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办;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特困、福利、破产企业和残疾人、孤寡老人以及低保户等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共缓减免诉讼费15.6万余元。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充分发挥案件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以案件质量信息公开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重视重审和再审案件的审理,通过纠正不当裁判,树立司法权威。

  (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122件,执结1814件,执行金额1502万余元。重点抓住提高结案率和降低信访率两个环节,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执行收结案的良性循环。采取集中执行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思想教育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强化搜查、扣押财产、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对案件当事人身患残疾、外来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等特殊案件,在当事人未及时申请执行的情况下,由审判人员直接将案件移送执行庭启动执行程序,保证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围绕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危陋平房改造,积极开展行政执行工作。一年来共受理行政执行案件2203件,执结2109件。探索和完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程序,全年共审查2785件。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做好拆迁双方的和解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拆迁安置问题,对因房地产市场变化导致显失公平的拆迁安置方案适时提出司法建议,依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和挽救工作,设立专门审理女性犯罪案件合议庭,针对女性犯罪特点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同时针对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咨询和送法下社区活动,深入企业、学校、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审理、指导举办模拟法庭。加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涉诉上访工作,努力探索从源头上解决涉诉上访问题的机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信访人员,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对策,对反映比较集中的民商事案件执行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案件当事人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缠访的发生,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参加审判工作。年初,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并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26名人民陪审员,经过培训于5月1日正式上岗。为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我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工作规程》,使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以及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具体程序都纳入规范化轨道。一年来,已有21名陪审员参加了合议庭的审判工作,审判案件22件,促进了司法公正。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一年来,我院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把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市、区委的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院党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法院内部管理、建章立制和开展专项活动四方面进行整改,收到明显效果,在院党组的表率作用和各党支部的带领下,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教育活动,圆满完成各阶段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党员的素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各项工作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积极投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2005年,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我院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在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警钟长鸣;围绕重点岗位和环节,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努力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惩治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注意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注重“三个结合”,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与“争创全国先进法院”活动相结合,促进了我院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狠抓法官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职业技能,推动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第一,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学习日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第二,选好用好载体。以深化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争创全国先进法院”活动为主线,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项教育活动为载体,紧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对全体干警进行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教育。第三,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载体,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把它作为促进干警自我培训的重要手段来抓,截至2005年,我院已有10名干警通过统一司法考试,有效带动了干警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调研工作,围绕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理论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一年来有15篇调研文章或成果被全国或市级刊物采用。

  三、积极推进法院改革,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

  2005年,我院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执行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

  (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的庭审方式,充分发挥法官引导庭审活动,审核、认定证据的作用。推行速裁和简易审理的诉讼机制。

  (二)完善审判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大民事审判格局,统一规范民商事案件受案范围。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审限管理制度。完善审判流程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审判效率。设立民事审判第四庭,实行民事简易案件的速裁机制,重点解决繁简难易案件的分类管理。

  (三)改革执行工作体制。完善执行权的制约机制。实行执行裁决权、实施权、财产处置权分立制度。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和执行听证制度,强化申请人举证责任。完善执行案件的催办、督办制度,提高执行效率。

  (四)深化审判组织改革。巩固审判长、独任法官选任成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探索审判职能分工专业化的发展路子。充实、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劳动争议、医疗服务合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银行按揭贷款及物业管理合同等类型案件专门合议庭。

  (五)加大法院人事管理改革力度,完善竞争择优的管理机制。继续坚持公开招聘,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进入关。不断完善干警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公开化。探索书记官制度改革,以缓解困扰法院多年的书记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2005年,我院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工作依然存在着不少缺点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官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需要,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能完全符合“司法为民”宗旨以及“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要求,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未能完全消除,“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2006年的工作设想(一)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以及破坏经济建设、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金融资源监管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依法保护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妥善审理因城市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引起的诉讼案件。要切实把维权和监督作为行政审判的首要职能,通过监督、维权,支持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解决执行难。要注重案件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巩固两项活动成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2005年,我院相继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2006年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巩固两项活动的成果。在队伍建设方面注重“四个加强”,一是加强领导班子领导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一起抓;三是加强审判和执行作风建设,健全审判和执行管理制度;四是加强“窗口”建设,围绕便民、利民、护民改进法院工作。

  (三)强化创新意识,深化司法改革。按照强化审判职能的要求,使法官管理和审判管理的新机制得到全面落实。继续完善庭前程序改革,提高诉讼效率;继续制定、强化各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维护司法既判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执行程序,探索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制度的功能;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的机制,在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审判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完善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检察机关等监督机关监督的方式和程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南开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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