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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1月7日在南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振江
  一、以服务构建和谐南开为己任,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

  一年来,我院认真落实南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进一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市院“四零一升一降”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构建稳定和谐的南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打击刑事犯罪,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院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刑事犯罪案件621件8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59件760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7.9%和13.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52件97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06件865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9.8%和8.7%。

  突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88件98人,提起公诉174件242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30件306人,起诉224件326人。密切注视刑事犯罪的新动向,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快捕快诉了利用高科技手段盗电、非法组织卖血以及在公共场所组织淫秽表演等一批严重犯罪案件。

  积极发挥法律对经济建设的保障作用,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制造贩卖假币、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19件30人,提起公诉15件21人,维护了南开区经济秩序。

  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我们把正确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根据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我们先后健全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办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上下联动、各部门横向配合的工作协作制度,提高了接访的工作效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46件,检察长亲自接待24人次,处理集体访、告急访等突发性案件4起,对一些缠诉案件也给予了妥善解决,实现了“零”进京上访。坚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全年进社区共计48次,接待群众68人,解决提出的问题22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注意研究和掌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组织干警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0件,立案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13件,10万元以上2件,50万元以上3件,100万元以上6件,重特大案件占立案总数的80%,比上年略有提高;立案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案件5件,其中大案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推动。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工作的重点,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办案工作遇到了很多新的困难,影响了办案成效。为了破解工作难题,我们及时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专题分析,制定应对措施,推动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强化干警发现犯罪、侦破案件能力的锻炼和培养。一方面,增强干警侦查意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深挖职务犯罪。另一方面,加强侦查谋略研究,增加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攻坚本领。全年初查成案率为50%,同比上升18%,干警挖掘线索立案的占立案总数93.3%。三是提高对刑法中新罪名的研究和运用能力,首次立案查处了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2件,对单位行贿犯罪案件3件,为扩大反贪工作侦查思路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实践。四是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重事实、重证据,准确立案,严格起诉,使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符合法律规定,经得起历史检验,努力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个案预防工作,认真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加强职务犯罪系统预防,深入金融、建筑、卫生、教育等经济热点行业和系统,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普遍进行法制教育,防止和减少犯罪发生。继续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协助建设单位在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上制定措施,做好预防。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和总结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途径和经验。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两个专项活动;主动走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和文化局等单位,了解行政违法涉嫌犯罪案件查处移送情况,落实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干警在案件审查、出庭公诉等环节中的监督意识,使各项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全年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件14人,通过监督立案1件2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3人,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罪2件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对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及时提醒,有效地防止了超期羁押。

  认真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少管所、女子监狱和新生医院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件、检察建议5件。结合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通过检察建议制止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进入法律程序的5件。从防止失控漏管入手,加大对社会服刑人员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实行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全年共监督考察社会服刑人员412人,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社会服刑条件的建议收监5人,已收监3人。我院加强社会服刑人员的检察监督工作,得到了高检院的肯定。

  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件,立案21件,经审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或者建议提请抗诉9件。办案中,加强民事法律研究,注重对判决依据的审查,遇到复杂疑难案件虚心向专家请教,保证了民行申诉案件的抗诉质量。经抗诉改变原判决7件,占提建抗的77.8%,同比上升50.5%,维护了司法公正。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共息诉案件16件,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们以人为本,坚持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点,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实践,我们感到要做好检察工作、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真正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六个“狠抓”。

  (一)狠抓政治素质的提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狠抓队伍的政治素质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去年上半年,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干警的政治素质建设,打造符合时代要求的检察队伍。广大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教育活动中来。结合思想和工作上的差距,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升马列主义政治理论水平。为了取得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我们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温暖进特困家庭等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党性实践活动,增强了党员意识,体察了困难群众的疾苦,密切了党群关系。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党性修养有了长足进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32名干警被评为“党员先进示范岗”。

  (二)狠抓执法理念的转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树立全新的执法理念,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是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我们要求干警在办案中,认真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观念,在思想上强化人权保护意识,在程序上强调依法办案,从立案、批捕、起诉环节上坚持检务公开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防发生体罚虐待等违法现象,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尊重人权、尊重人格。二是正确处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要求干警既要从实体上把案件搞准,又要确保办案程序合法,用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在诉讼环节上强化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努力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三是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在查处企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大局,严格立案前的初查制度,改善立案后的执法方式,维护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危害后果不太严重的轻型犯罪,采取轻缓的处理方式,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着慎捕慎诉原则,依法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捕诉标准,强化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社会效果。

  (三)狠抓业务素质的提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增强队伍的业务素质,努力提升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针对检察队伍现状,积极采取长期培养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是强化阶段性培训考核。我们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对各部门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干警熟练掌握所在科室的业务知识,提高办案的基本能力。广大干警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参加学习和培训,经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考核,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干警熟练正确执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着眼于长期法律专业知识培养。按照《检察官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我们采取长期鼓励措施,全面优化干警的学历结构。去年又有8名干警完成了专接本学业,使本科以上学历达到了全院干警的71.4%。在加强学历教育的同时,我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营造学习氛围,巩固所学知识。三是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和岗位练兵。一方面,我们注重干警实际能力的培养,采取百起案件研讨、公诉人出庭考核、模拟辩论赛、法律文书评比等形式,增长办案人员的工作才干;另一方面,注重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组织干警认真研究法学理论、总结办案经验,全年共撰写业务理论文章82篇,省级以上刊物采用29篇,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狠抓执法行为的规范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狠抓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去年下半年,结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学习教育、自我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开门纳谏,组织干警走访案件当事人、申诉人、发案单位、律师事务所、公安刑侦队以及人民监督员,主动征求批评意见,共计梳理不规范执法行为六类二十条。通过分析我们感到,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是导致案件质量不高、干警违规违纪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执法不规范的各类情形看,只有少数情况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或不明确造成的,而绝大多数情况则是有制度不落实或不严格执行。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以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制度为首要环节,以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大不规范执法行为的整改力度。从院级到科室,先后新建各项办案制度29个,重新修订完善各类工作制度78个,八个业务部门还制定了办案工作流程图,使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把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还建立了层级监督、违规执法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促进了干警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狠抓检察工作的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推进检察改革,促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平高效,法律资源更加节约、配置更加合理。

  一是继续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的具体操作程序,使监督工作更加有效、透明,全年共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12件,促进了我院依法办案。二是建立和完善侦查资源使用机制,积极推进侦查工作一体化建设。遇有重大复杂犯罪案件,集中警力,统一指挥,增强了办案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度。在明确主诉检察官办案权力、责任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检查监督办法》、《主诉检察官业务工作考核方案》,加大了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考核力度,使主诉检察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显著提高。四是与法院配合,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公诉方式。全年共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187件,提高了公诉效果,节约了诉讼成本。五是案件审查报告实行综合化写作模式,改变了原审查报告分析性和说理性不强的问题,增强了干警对法学理论的应用能力。六是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方式,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跟踪考察帮教制度;对罪该判刑的未成年人,适当采取庭上量刑建议制度,避免量刑过重。七是对拟决定不起诉案件实行听证制度。我们先后搞了几次听证会,充分听取被害人、公安机关、被不起诉人以及所在单位的意见,促使刑事案件在处理

  上更加公平、公正。八是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我们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加强与刑侦部门的工作联系,适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使移送起诉的案件最大限度地符合起诉标准,收到了较好效果。

  (六)狠抓内外监督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把加强内部制约、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搞好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一年来,我院认真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对各项检察工作普遍进行分层次、多角度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违法办案。在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通报情况、报告工作,落实代表大会各项决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结合办案,还多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到部分人大代表组进行座谈,通报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规律性的东西研究的还不到位,执法观念的转变还不够彻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规章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落实,队伍的整体办案能力与一流检察院相比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还是个薄弱环节,队伍管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个别干警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努力做好新一年检察工作

  200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抓住滨海新区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再上新水平的重要一年。今年我院检察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南开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新的一年里,检察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要认真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五个意识”,努力提高“五个能力”,巩固和深化“两个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不断强化“五个意识”。强化“五个意识”,就是要求干警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强化宪法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加大人权保障力度;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强化质量意识,以办案质量为工作生命线,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提高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自觉性。

  第二、努力提高“五个能力”。提高“五个能力”,就是要求干警在执法中进一步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批捕、起诉各环节的办案本领;提高依法查处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增强挖掘线索,快速侦破案件的本领;提高正确处理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接访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增强敢监督、会监督的本领;提高队伍管理的能力,增强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三、巩固和深化“两个成果”,即不断巩固和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保持党员在检察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和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成果,推动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上水平。

  各位代表,这次大会以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人大决议,牢记代表嘱托,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南开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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