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开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全面提高南开区公共安全和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开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依据《南开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南开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抓好和落实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对于突发公共事件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南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 2007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