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南开区分局,隶属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分局内设20个科室,其中7个综合科室、13个业务所,负责南开区6500余户企业和2500余户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管工作。 全年组织税收收入41575万元,连续八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提前34天完成了全年任务。其中区级收入达到187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5%,比上年增加2608万元,其区级税收中个人所得税3258万元,比上年增长59.60%;个体工商税收完成23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99%,比上年增长18.92%;全年稽查各类企业2129户,查补入库税款260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05%。 (韩 杰 王 军) 【税收征管】对区内43户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核定征收,全年入库税款840万元;对1293户财务制度不健全、长期申报亏损企业,实行纯益率方式征收,入库税款302万元;加强对建管站和客运出租公司的代扣代缴的管理,全年代扣代缴税款达2320万元;对区内225户有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单位进行上门辅导,征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260万元;把住清理歇业和申请抵补亏损关,对494户申请歇业企业和8户申请抵补亏损企业,严格进行调查审核,补缴入库税款302万元。加强对各类市场税收的征管,对市场中摊位、席位收费征收税款534万元,对24个专业市场征收税款502万元,驻各街稽征组征收税款70万元。 重新修订完善《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人员职责和要求》,对200余户重点企业,指派专人逐户进行辅导,逐户落实收入计划,并将辅导范围扩大,辅导企业554户,检查性辅导入库税款1513万元。制定《个体工商户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将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税源户,进行重点管理。同时,将个体征管重点延伸到631户餐饮、娱乐企业中,壮大了收入基础,全年个体税收累计入库2329.4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395.47万元。 加强户籍管理,掌握户籍底数,非正常户压缩到了总体户数的4%以内;加强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力度,全年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58户,入库税款271万元;推行远程电子申报纳税,目前,远程申报企业已发展为162户,申报税款5102万元;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完善内外部征管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使政策执行、执法程序、文书使用等方面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制定并实施《个体税收集中征管方案》,顺利完成了个体征管由单机版分散税收向网络版集中征收的过渡,在市内6个区中率先实现个体征管所与局域网联网。 严格进行户籍核对,征收部门与个体征管有机地衔接,对个体工商户的微机资料、征管底册、税务档案逐户细致地进行核对,掌握了2474户个体有证工商户的底数;对清理出的164户无证个体工商户,督促办理税务登记证,纳入正常管理。年内对个体征管实现了集中征收、统一税政、信息共享和优化服务。 (韩 杰 王 军) 【税务稽查】利用稽查软件系统把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等稽查各环节的工作有效地衔接起来。将1999年的2130户、2000年的2655户、2001年的1885户稽查资料全部录入计算机,确保了稽查基础资料的完整。推行“案头稽核”方法,征收所、管理所对纳税人的静态资料进行分析并结合日常征管,向稽查选案提供信息273条,采纳141条,查补税款150万元,同时还查出其他的违纪问题补缴各种税款15万元,提高了选案的精准性。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加执法透明度,成立审理委员会,完善审理程序。对补缴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疑案进行复核审查,今年共计审理208件,补缴税款达 840万元,使税务稽查更趋于规范化、法制化。加大稽查力度,对纳税人进行延伸检查。在日常稽查中注意发现相关涉税线索,一查到底。通过对32户企业进行延伸检查,补缴各税款128万元。对国有企业、校办企业、福利企业、劳动服务企业以及运输管理站、建筑管理站等229户企业进行了专项稽查,查补税款152万元。抽调专人进行企业所得税专项辅导检查,全年辅导222户,入库税款332.64万元。针对纳税人不及时主动申报城建税,检查35户企业,查补税费90万元。 清理欠税,全年共对18户企业进行追缴,对3户已构成偷税并有意拖欠税款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全年清欠入库税款496万元。 (韩 杰 王 军) 【税收宣传】完善南开地税税收政策咨询系统,核定了税收政策,聘请南开有线台的播音员进行录制,使之更加专业化;利用《南开报》和南开有线台加强政策宣传,定期刊登和播放税收政策、知识和常识。将税收宣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印制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0000份。召集纳税人进行政策讲座15次,培训纳税人1000余人;结合日常政策辅导召集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重点税源户的法人、财务管理人员举行政策发布会7次,参加人员达930余人次;微机提醒程序控制的催缴电话,在每月征期前及时提醒纳税人进行申报,确保了各税种的申报率保持在97%以上。 (韩 杰 王 军) 【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地税系统内率先实现了分局机关与基层税务所之间、征管查各环节之间的无线联网和网络数据高速率传输与共享。将计算机应用由计会数据汇总延伸到了人事、公文、征管、稽查等各方面,分局内部基本实行了无纸化办公。更新充实了微机设备36台,在市局的帮助下,开发和运用计算机的性能,建立了歇业、停业、减免税、退税、弥补亏损、纯益率、歇业补税、计税工资调整、饮食专用发票审批、事业单位车船税减免户、机动车车船税等11项数据库,规范了户籍台账,建立了“查询程序和管理所应用程序”,为管理和稽查工作提供了方便。 (韩 杰 王 军) 【优化服务】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税法宣传窗口作用,定期将税收政策、纳税信息、办税程序印制成单或册发放给纳税人;主动缩短涉税事宜的办理时限,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和打印税务登记证,手续齐全立等可取;利用语音催缴系统,通知纳税人领取各项涉税批复200余份,通知纳税人按期申报房地产税,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双薪缴纳个人所得税;设置单机,方便软盘申报纳税人修改申报数据,减少纳税人的往返次数;窗口部门坚持中午值班制度,保证纳税人在工作日内随时办理各项纳税事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并在咨询台做好咨询记录,做为考核干部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发挥导税人员的作用,征期内在引 导服务的同时,负责解答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的问题,指导纳税人申报,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加强外部监督制约,纳税人每季度投票评议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全年对外发放评议表12400份,评议结果定期公布。 (韩杰 王 军 ) 【党建工作】组织120余人参加了市局“走进新时代,颂歌献给党”大型演唱会。开展“一次专题党日、一次专题教育、一次学习先进典型”的“三个一”活动。按照市局党组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党支部由原来的3个改选为13个,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新一届的总支委员会,以“力争在党的建设、干部管理、税收征管和文明服务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为思路积极开展工作。 制定《组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党内基础管理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选派7名同志参加市局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5名同志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完成了工会、共青团的换届选举工作;以基层税务所为重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内容,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4个税务所分别被评为财税系统和分局文明税务所。其中,征收所被天津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天津市劳动模范集体”,继续保持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为驻街残疾人和受灾地区 捐款20000余元。 (韩 杰王 军) 【人事制度改革】修订和完善《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制定“考察预告制度”,增加了干部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针对性。在科级干部中进行全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尝试。对14个部门的正科职干部(含牵头副职干部)和7个部门的副科职干部进行了补充和调整,1名副所长落选转为副主任科员。组织全体科级干部和综合部门干部进行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共上交报告、论文67篇,提高了干部深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能力。 加大教育投资,购买微机设备和干部教育投资达30万元。对各部门兼职系统管理员进行2次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培养局计算机的后备力量;对全体干部进行了windows98和公文处理的培训人均42课时;着重进行了NIT中级考试的培训人均80课时。全年,为全局干部进行各项培训人均达200课时以上。 (韩 杰 王 军) 【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廉政专题教育9次,聘请专家作形势报告2次,组织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录相片,进行廉政制度法规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部门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全部签订了责任书;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共实施税务稽查复查63户,查补税款8.4万元;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财务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办税服务楼建设的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继承和发扬开门搞“三讲”的好做法,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纳税人的监督和检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部分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评议中,对地税局在贯彻《征管法》、组织收入、文明服务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韩 杰 王 军) 【调查研究】在全体科级和综合部门干部中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全年上报调查报告66篇,其中科职干部37篇,综合部门干部29篇,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引起领导班子的重视并成为分局决策的依据。 (韩 杰 王 军) 财税系统正职负责人 财政局 党组书记 李恒印 局长 李恒印 国税局 党总支书记 单汝旗 副局长(主持工作) 单汝旗 地税局 党总支副书记 孙俊文 局长 孙俊文 (责任编辑 孙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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