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旅假日[2007]3号
市假日办成员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
2007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这次黄金周是实行长假制度以来的第21个黄金周。按照全国假日办《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兴国常务副市长关于“抓紧启动,注意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以举办庆国庆天津旅游系列活动为契机,以推介我市八大系列旅游产品为载体,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为目的,充分抓住“十一”旅游黄金周的机遇,组织广大市民和来津的海内外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节,确保黄金周期间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十一”假日旅游、发展假日经济、做大旅游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自觉地把搞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服务业的一项完善举措来抓,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要及时建立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召开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工作会议。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抓紧制定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总体方案,尽快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拼搏奉献的精神和连续作战的作风,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坚决打好“十一”旅游黄金周这场硬仗。
2、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好各项旅游节庆活动,进一步活跃假日旅游市场。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市将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8周年天津旅游系列活动”,其中包括辉煌中国2007世界古典名车中国行——天津之旅、意奥风情海河观光全面启动仪式、五大道国际旅游节、天津汉沽葡萄文化旅游节、渔阳金秋旅游节、2007天津旅游节暨国际大学生龙舟邀请赛、古文化街“十一”民俗系列活动、金秋杨柳青民俗旅游节、银河之夜旅游文艺展演、金秋旅游休闲购物节等12次项旅游节庆活动。各区县、各单位在黄金周期间也将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要超前做好策划、组织和宣传工作,积极拓展入境游、入市游市场,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来津。
3、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创新旅游产品,为中外游客备好假日旅游大餐。市旅游局和各区县旅游部门要紧密结合“海河新貌游、滨海风光游、名馆博览游、名人名居游、山野名胜游、名街休闲游、红色记忆游、民俗文化游”八大系列旅游产品,推出丰富新颖的“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大菜单”。要以开展“津旅杯”天津第二届导游员、讲解员大赛为动力,进一步完善观光线,编写导游词,培训导游员,展示天津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魅力,全市各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等单位要结合秋季旅游的特点,超前设计推出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假日旅游产品。充分利用我市城市建设的新成果,合理利用各自的接待设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旅游环境,推动假日旅游和假日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4、各单位要加强密切协作,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高效运转。要根据黄金周旅游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全面做好黄金周的组织、协调工作。在科学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落实好部门责任制。各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确保节日旅游安全顺畅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兴国常务副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黄金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一是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保障。旅游、交通、民航、铁路、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强化安全教育,科学安排运力,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强化对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等接待单位的安全监管。各接待单位要在9月22日之前,认真细致地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加强食品卫生、游览游乐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三是严格监管大型节庆娱乐活动。要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四是加强出境旅游的安全防范。要求旅行社严把安全关,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依法治旅,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一是要从源头抓起,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查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要大力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各相关部门和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细微服务”、“明明白白消费”等活动,倡导诚信旅游、优质服务;三是要坚决防止哄抬物价。各旅游接待单位要从维护市场秩序的大局出发,保持产品价格的平稳。物价、工商和旅游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物价检查,严厉查处借机涨价的违规行为。
四、准确统计,及时报送,继续做好预报统计工作
1、旅游和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和全国假日办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全国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向新闻媒体发送有关旅游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
2、本市有关新闻单位要继续提供相应的旅游信息播报时段,向市民观众提供信息服务,方便市民出行,正确引导消费、引导客流,宣传“渤海明珠、魅力天津”的旅游新形象。
3、各区县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接到统计预报任务后,要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信息。市假日办将统计信息预报工作作为对旅游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迟报和填报不真实的将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各单位和各新闻媒体要加大黄金周宣传报道工作,坚持正面引导。根据黄金周旅游已呈现的预热提前、高峰后延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预告和发布工作,及时推介新的旅游景区景点,倡导多种多样的黄金周休闲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调配出游时间、宽泛选择旅游产品,尽量减缓黄金周集中出游带来的各种压力。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每天下午2:00以前,要将前一天和当天上午的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到市假日办。
2、宣传部门要提前做好宣传报道计划,预留出足够的版面报道节日期间的各种节庆活动。特别是要做好向中央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新闻中心提供能够反映本市发展变化和旅游业最新发展情况的背景录像带。要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为广大游客热情服务的旅游、民航、交通、公安等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3、要在报纸上和网上刊载天津市2007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活动安排和假日旅游“大菜单”,将节日期间的各项旅游活动提前告知广大市民。在9月22日前开通旅游咨询服务热线。
六、坚持值班,保持畅通,继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要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保证黄金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市假日办各职能部门要尽早投入工作,明确分工和职责。黄金周期间值班室24小时设有专人值班,坚持每天向全国假日办报送信息和统计资料,指挥协调本市假日旅游工作。
2、在黄金周期间市旅游投诉受理中心24小时有专人值班,协调处理旅游投诉和其他特殊情况。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要在9月20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
3、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也要相应地设立节日值班和旅游投诉受理中心,向本地区公布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要保证与市假日办通讯联络通畅,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各区县要在9月22日前,将本单位假日值班电话、值班领导和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旅游投诉受理中心的电话及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络方式等传真告知市假日旅游办公室。
市假日旅游办公室(市旅游局办公室)的电话:28358812,传真:28352324。各区县、各单位报送黄金周期间的旅游信息,可直接报送到市假日办总值班室(28352324)、综合协调组(电话/传真:28367574,Email:zcfgc@tjtour.cn)和新闻宣传组(电话:28354860)。
特此通知。
天津市旅游局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