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李秀清]
编者按:4月8日以来,市、区委相继下发后《关于追授李秀清同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区开展向李秀清同志学习的决定》。《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天津日报》、《今晚报》《南开时讯》分别刊发追记优秀共产党员、南开区离休老干部李秀清同志先进事迹的长篇报道,我区组建了学习李秀清事迹报告团,在全区进行巡回演讲,在全市各界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掀起了学习李秀清同志先进事迹,立足本岗做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的热潮。现将李秀清先进事迹和市区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的反响进行刊登,以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把学习李秀清先进事迹活动引向深入。
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追授李秀清同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05年4月8日)
当前,在全市深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共产党员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永不自满、永不懈怠,努力追求先进的共产党员。李秀清同志就是他们中的优秀代表。
李秀清同志,1928年2月生,1944年参加工作,194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南开区西营门外街(长虹街)党委副书记。战争年代,李秀清同志在血与火的考验面前,以“战场上不怕牺牲、工作上不怕艰苦、环境上不怕恶劣、条件上不怕困难”的“四不”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和平时期,无论环境条件如何变化,特别是在“文革”遭受迫害的时候,李秀清同志从不动摇自己的革命初衷,从不动摇自己的理想信念,从不动摇自己对党的忠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时的誓言。1983年离休后,李秀清同志对党的事业矢志不渝,虽半身瘫痪,仍然默默无闻地为党奉献着光和热。特别是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她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主动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工作,李秀清同志晚年身患绝症,仍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向党组织汇报了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思想认识,提出“信仰不动摇、工作不落后、私利不伸手、群众不脱离、党纪不违犯”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并立下遗嘱要求子女处理好自己的后事,不向党组织提出任何要求。
李秀清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革命精神,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活到老、学到老的崇高境界。根据李秀清同志生前的一贯表现,市委决定,追授李秀清同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共产党员,要以李秀清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不懈追求,学习她在困难面前负重奋进、追求先进的革命斗志,学习她清正廉洁、率先垂范的高尚情操,学习她胸怀大局、心系群众的扎实作风,努力成为勤奋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模范,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模范,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模范,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模范,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加快实施天津“三步走”第二步战略目标,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