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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南开科技园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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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2005-11-25 |
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制订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制订园区的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初审和认定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五)依法管理园区的财政、税务、工商、劳动和人事等事务。
(六)管理园区有关地域内土地和规划建设事物,并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批准和管理相应地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负责园区内火炬计划项目和新产品项目的申报。
(八)审核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货物免税的申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九)审核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国人员的申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南开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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