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是主管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南开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的。
一、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法规。编制南开区环境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 负责全区环境卫生执法管理和政策性收费;指导全区各社会单位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三) 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和新建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工程项目的环卫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四) 负责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五) 负责辖区内分管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与管理,并负责分管道路、沿街单位门前卫生的执法及管理工作。(六) 负责全区街道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及保洁队作业的规范化管理。(七) 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八) 负责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九)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局机关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团委、妇联。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一) 党委办公室(二) 宣传科(三) 组织科(四) 行政办公室(五) 质检科(六) 业务科 (七) 监督管理科 (八) 街道科 (九) 财务科 (十) 人保科 (十一) 安技科 (十二) 行政科 (十三) 监审科。
三、基层单位:根据职责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下设以下基层单位。(一)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一所(二)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二所(三)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三所(四)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监察管理所(五)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运输管理所(六)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设备研究制造所(七)南开区垃圾管理直运中心(八)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九)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退管培训中心(十)南开区福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十一)南开区机扫服务中心(十二)南开区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