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依法负责组织和综合协调区域内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
二、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统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区经济管理部门进行经济目标考核。
三、负责区域内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审批区有关部门制发的统计报表。
四、负责搜集、整理、编辑、出版南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汇编。
五、按照区域发展要求,制定区域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按照区政府宏观管理经济工作的需要,依法管理区域内经济统计资源,管理和维护《南开区经济信息宏观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区政府提供经济统计信息。
七、贯彻执行天津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指标体系,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行业的统计标准。
八、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培训和统计专业人员的再教育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