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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养后再孕家庭申办计划内二胎手续
来源:本站原创 jsw 2006-10-01
办理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办理地点: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
办理时间:婚后五年不孕(育)合法收养后已怀孕。
联系电话:兴南街27223400;学府街23050338;八里台街23007841;鼓楼街27272648;王顶堤街23616672;嘉陵道街27030360;广开街27458011;体育中心街23951173;万兴街27457169;华苑街23730052—208;向阳路街27624794;长虹街27587007。
所需证明:
非农业户籍公民,符合《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按下列手续申办计划内二胎:
1、由女方向档案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开具《天津市申请办理二胎生育的有关证明(四)》。
2、女方单位出具结婚五年以上且年满三十周岁证明及市民政局办理的《收养证》,以及市计划生育研究所门诊出具的不孕(育)证明市级医院或区级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出具已孕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女方户籍街计生办申办《计划内二胎审批证明》和《二孩生育服务证》并退回《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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