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的位置是: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详细信息
|
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能
|
|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2005-11-23 |
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能
为加强南开区地名依法行政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我区内外交流的需要,方便人民生活,根据天津市第十三届人代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地名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有关的行政管理规定,我区确定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地名的管理工作,其管理的主要行政职能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㈡负责本区地名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地名名称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监督标准化地名名称的使用。
㈢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地名专业统计和地名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㈣组织编写出版地名图和地名书刊及地名方面的学术研究。
㈤随时掌握地名变动信息,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地名的资料,为社会各界服务。
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事项。
天津市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7387998
|
|
|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