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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能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2005-11-23

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能

 

    为加强南开区地名依法行政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我区内外交流的需要,方便人民生活,根据天津市第十三届人代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地名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有关的行政管理规定,我区确定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地名的管理工作,其管理的主要行政职能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㈡负责本区地名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地名名称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监督标准化地名名称的使用。

    ㈢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地名专业统计和地名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㈣组织编写出版地名图和地名书刊及地名方面的学术研究。

    ㈤随时掌握地名变动信息,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地名的资料,为社会各界服务。

    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事项。

 

               天津市南开区地名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738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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