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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职能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2005-11-23

南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职能

 

    为加强对南开区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确保全区建设工程质量100%合格,我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指令,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天津市南开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依法监督,其监督管理职能主要事项如下:

    ㈠依照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区内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有权采取局部停工等整改措施;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报告相关的政府部门予以处罚。

    ㈡负责承办本区工程质量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报监手续,并收取监督费。

    ㈢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监督。

    ㈣凡属本区质监范围内的工程竣工后,该质量监督站向建委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㈤负责受理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投诉。

             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2738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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