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1月17日在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同合
2003年以来,南开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一系列重要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法院改革,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特色突出、实力雄厚、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南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9885件,审结执结48932件,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
(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南开建设。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2394件,审结2390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3259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职责,努力推进平安南开建设。积极主动地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案件,注重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四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2795件,审结22624件,涉案标的总金额6.7亿元。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民商事案件中的作用,采取诉前、诉讼中和判决后调解等多种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年均调解撤诉率达到50.4%。
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处理因阻止施工、劳动争议、供热、物业服务、公房租赁等引发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深入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几年来,妥善解决群体性纠纷案件100余起,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坚持依法受理和公正审理的原则,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重视行政和解工作,探索多种渠道和方式促成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诉讼和解。四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2件,审结194件。其中通过和解撤诉的案件占22.2%。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建立健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程序。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300件,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裁判权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切实维护裁判权威。四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8442 件,执结7904件,执结标的总金额1.5亿元。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公正高效地采取各种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创新执行思路,积极探索转让股权、经营权和转让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流程,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维护正常的执行秩序。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暨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的惩治力度。2006年还集中清理执结复杂疑难积案536件,总标的200余万元,维护了裁判权威。
依法加强对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司法保障力度。四年来,共受理拆迁执行案件10652件,执结10520件。城市拆迁涉及多方利益,情况复杂。为此,南开区人民法院依靠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支持,顺势调整工作思路,妥善处理服务城市建设大局和维护公民权益的关系,努力破解难题,保证了非诉拆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认真做好立案信访工作,依法保护公民诉讼权利。积极改进和完善司法便民的各项措施,大力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立案和立案时间、立案人员、收费标准公开及一系列承诺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为当事人诉讼提供畅通、方便的渠道。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对166名困难群众减、缓、免收诉讼费35万余元。
立足于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建立三级信访、信访联席会、信访流程管理和信访分析等制度,明确职责,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总值班员制度,加强值班接待工作。转变作风,方便群众,对行动不便者登门接待,依法解决合理诉求。强化岗位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主动联系,及时回复,并纳入考核,形成全员信访工作格局。2006年以来南开区人民法院涉诉上访、信访数量同比下降了18.6%。
二、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坚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法官头脑,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基本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认真开展“司法为民”大讨论活动,紧密联系法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清理思想、查摆问题。通过走访社区、企业、行政机关,召开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等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印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认真进行整改。积极开展“服务经济进园区,一心为民进社区”活动,延伸服务领域,拓展服务空间。通过教育活动,法官队伍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审判作风、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进一步改观。2003年到2005年,南开区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市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优秀人民法院”等称号,并荣立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有12 个(次)先进集体和151名(次)先进个人分别受到市、区和市人民法院系统的表彰奖励,其中有3个集体和7名个人立功。
(二)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认真分析法院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法官队伍的现状,不断增强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思想疏导的能力以及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建立法官培训档案,确保每名法官每年业务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坚持开展审判理论和审判实务调研、征文活动,四年来,全院法官共撰写论文500余篇,其中有40余篇在国家和市级刊物发表。制定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截至2006 年,已有13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目前全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已达到76.2%,其中6人取得了硕士学位。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足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细节管理,逐步形成了以内为主,以外促内,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管理和机关事务等各个环节,先后制定了48项制度,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2006年以来,结合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制度建设”活动,着手构建以队伍管理、监督管理、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机关内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五大制度体系,对以往各项制度进行整合修订,为逐步形成无缝隙管理链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强化审判监督庭的纠错职能。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2006年上诉案件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率同比下降了23.3%。
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汇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意见、批评、建议。定期召开人大街工委主任座谈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与建议。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执行活动和信访接待,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定期向他们通报全院工作,扩大知情范围,以利于实施有效监督。
(四)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扎实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素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升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院评选出的各类先进中,党员占61.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实施意见。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中层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和兼职廉政监察员队伍,扩大监督范围,延伸监督领域。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和管人、管财、管物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的监督和制约。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2003年以来,共对4名法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创新审判和管理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纲要,紧密结合南开区人民法院的实际,坚持求实创新,锐意进取,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促进了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巩固和完善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和当庭辩论的庭审方式,充分发挥庭审作用。推行诉讼证据制度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定,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扩大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比例,推行简单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和简易程序审理方式,有效地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深化审判组织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能,从注重对具体案件的研究向注重对重大审判工作的研究转变,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审判管理水平的提高。强化独任审判和合议庭的职能,在加强考核、完善监督的基础上,赋予独任审判员和合议庭相应的审判职权,做到权责统一。按照公正与效率的要求,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专门合议庭,为推动审判专业化分工积累了经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决定》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聘任了26名人民陪审员,并积极发挥他们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审判公正。
(三)深化审判机制改革。认真查找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制约因素,探索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在完善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流程的同时,结合南开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行政案件审判流程、执行案件执行流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和执行流程,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执行事项合议制,严把执行措施实施关。实行执行期限督办和疑难案件执行预案制度,督促执行员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实行执行裁决权、实施权、财产处置权分离制度,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法院人事管理改革力度,严把入口关,坚持逢进必考制度。严格执行《法官法》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坚持新法官任命前“两考一培训”制度。坚持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完善法官考核制度,促进了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南开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法院干警的教育、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审判质量和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物质装备水平与审判任务的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加倍努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今后五年的工作设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绘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区第九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的目标和任务。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我们要认清形势、找准定位、把握机遇、发奋努力,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区委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改革,切实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的头脑,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法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努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强化人大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积极参与平安南开建设,努力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要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切实维护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
继续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于通过学习和实践,增强每位法官的司法能力。着力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和解决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强化职业意识,树立职业道德,增强职业技能,提高法官队伍的职业化水平。要大力弘扬司法正气,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完善制度建设,构建法院五大制度体系,形成无缝隙管理链条,促进管理全面上水平。加强基本建设,完成法院新址的建设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努力推进法院各项改革。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对困难群众减、缓、免收诉讼费;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简化快捷的特点,提高诉讼效率;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殊作用;利用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借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之力,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进司法民主和公正。
新的形势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特色突出、实力雄厚、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南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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