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文件
南开政发 [2008] 28号
批转区招商办(外经贸委)关于建立南开区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资联合工作组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招商办(外经贸委)拟定的《关于建立南开区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资联合工作组的通知》,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外贸 外商 投资 企业 撤资 通知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
室、法院、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印发
关于建立南开区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资联合工作组的
通 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非正常撤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处理,确保奥运会顺利召开”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商务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开区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资联合工作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联合工作组成员
组 长:副区长 郭建勋
副组长:招商办主任 王化顺
成 员:招商办副主任 李惠鸾
公安南开分局副局长 高 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广生
区总工会副主席 叶国海
工作组下设联络办公室,李惠鸾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络与信息传递工作。
二、 联合工作组的任务
负责南开区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资问题的监控、管理和相关工作的研究、处理。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大服务力度。集中力量对我区韩资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华投资的中小企业进行一次梳理,排查隐患,加强预防,主动上门对企业进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切实为企业发展解除后顾之忧。
(二)建立联席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合工作组成员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书面材料交联络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外资企业非正常撤资问题的信息通报工作,遇有临时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联络办公室通报,并采取相应的工作举措。
附:南开区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资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南开区招商办
二○○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南开区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资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请于2008年5月22日前报招商办
联系人:董旻 电话:27280080 传真:27280065 邮箱:cattydm@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