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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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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2007-11-22 |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机构职能介绍
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安部周永康部长对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任务职责高度概括为“三大历史使命”: (一)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三)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内设机构 1、指挥室 2、政治处 3、监察室 4、督察队 5、行政科 6、国保支队 7、法制办 8、户政科 9、治安科 10、保卫科 11、看守所 12、通信科 13、防暴支队 14、刑侦支队 15、经侦支队 16、信访科 17、警卫科 18、两化科 19、十四个属地派出所 三、办公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34号 四、联系电话 Tel:27355957、27353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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