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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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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2007-11-22 |
南开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处,成立于1984年12月,属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南开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工作。内设综合科、规建科、地证科、土地市场科、证后管理和监察科机构。总人数为32人,是一支较年轻、有文化、凝聚力强、特别能战斗的团队。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全市和本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市建设服务。依法对区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及土地市场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 协助市局组织本区规划编制工作,承担本局下达规划编制任务; 三、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规划建设实施管理; 四、 按职责分工审批, 核发本行政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 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内土地权属审查,核发土地使用证,补办私房交易土地出让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 六、 依据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按责任分工负责对本行政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七、 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29号 联系电话:85682211
内设机构 根据南开规划和国土资源处的基本职能下设5个职能科: 综 合 科 1. 负责组织协调全处政务行政工作; 2. 负责业务报建、发证、统一接待管理工作; 3. 负责文秘、信息、保密、保卫、提案、档案、统计及检查催办工作; 4. 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及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5. 负责“窗口建设”及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6. 负责财务、后勤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7. 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科 1. 协助市局组织本区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 2. 按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申报和设计方案的审查、报审工作,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组织建设项目的开工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4. 协助监察科搞好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5. 按照逐级上访制度的规定,承办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规划、土地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6. 做好业务范围内的调研工作; 7.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专业统计和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8. 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 政 科 1. 负责管辖范围内变更土地登记审核、注册及核法更改土地证书等工作; 2. 负责管辖范围内土地权属审核、确认、登记及发证工作。 3. 负责管辖范围内地籍调查工作; 4. 负责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工作; 5. 负责管辖范围内新建(新增)建设用地确权后,核法“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作; 6.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专业统计和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7. 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土 地 市 场 管 理 科 1. 监督执行土地市场管理、土地资产管理、土地价格管理等各项具体规定; 2. 负责管辖范围内土地租、费、税的征收; 3. 协助土地市场管理处搞好企业资产处置工作; 4. 协助土地市场管理处进行地价管理工作; 5. 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和地价调查,并进行动态检测和综合分析; 6. 负责对土地市场管理各项法规进行宣传教育,依法监督管理阴形市场; 7.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专业统计和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8. 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证 后 管 理 和 监 察 科 1. 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2. 负责协调三级管理网的落实工作; 3. 参与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的清理和迁腾工作; 4. 负责规划土地管理的信访工作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受理工作; 5.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专业统计和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6.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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