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辖区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搞好辖区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地和环境保护。
4、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6、发展社区服务,搞好社区教育,做好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工作,组织好人民生活。
7、维护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内设机构:
(一) 行政办公室
(二) 居民(民政)科
(三) 城市管理科
(四) 文教卫生科
(五)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六) 财审科
(七) 综合治理办公室
(八) 招商办公室、
三、办公起点:灵隐道兴泰里1号
四、联系电话:2745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