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的位置是: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信息
|
长虹街
|
| 来源: 2007-11-22 |
一、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指定辖区城市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有关执法部门对违反市容卫生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3、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文明社区。 4、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居民委员会依法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 5、制定社区治安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民主和法制教育及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 6、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卫生和普及科学常识等活动。 7、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推动社会保障及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工作的落实。 8、推动街域经济发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零散税源协征协管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街道设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 街道工委、办事处设12个科室: 党工委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人大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居民科(民政科)、文教卫生科、财务经济科、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招商办公室。 办公地点:黄河道143号 联系电话:27585614
|
|
|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