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的位置是: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信息
|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
|
|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2005-12-21 |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
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根据《南开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区政府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使政府重要信息的传递更加准确、系统、及时、有效,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创建和谐南开,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及发布工作的管理
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区政府研究室主任担任。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研究室负责,区新闻中心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配合。
区政府研究室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媒体及公众的需要,提出新闻发布计划,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涉及全区的重大事项,由区政府研究室起草新闻发布稿并报分管区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需要由部门发布的,由部门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并提前一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审定后的发布稿送区政府研究室备案。
新闻发布会前,发言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记者和与会者可能提出的问题,研究拟定答问口径。未经区政府或政府领导授权的内容,不得公开发布。
新闻发言人要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并以发言人的名义邀请媒体记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区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新闻发言人的工作。
为便于新闻发言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区各委、办、局、街道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与发言人的日常联系和资料收集报送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区政府需要发布的重要决策;
(二)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果;
(三)公众普遍关注并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
(四)区内重大突发事件;
(五)区政府将要举办的重要活动;
(六)区政府领导提出的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一)定期发布:逢双月15日上午9:30为例行新闻发布日,发布地点固定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会议室。
(二)临时发布:对需要发布的紧急或重大事件,经区政府同意,由发言人临时进行新闻发布。 五、新闻发布会参加范围
(一)新闻媒体记者;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各委、办、局、街道信息员;
(四)社区居委会、居民、企业代表。
新闻发言人根据发布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邀请以上人员到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五月 日
|
|
|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