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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2005-12-21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

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根据《南开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区政府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使政府重要信息的传递更加准确、系统、及时、有效,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创建和谐南开,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及发布工作的管理

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区政府研究室主任担任。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研究室负责,区新闻中心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配合。

区政府研究室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媒体及公众的需要,提出新闻发布计划,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涉及全区的重大事项,由区政府研究室起草新闻发布稿并报分管区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需要由部门发布的,由部门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并提前一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审定后的发布稿送区政府研究室备案。

新闻发布会前,发言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记者和与会者可能提出的问题,研究拟定答问口径。未经区政府或政府领导授权的内容,不得公开发布。

新闻发言人要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并以发言人的名义邀请媒体记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区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新闻发言人的工作。

为便于新闻发言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区各委、办、局、街道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与发言人的日常联系和资料收集报送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区政府需要发布的重要决策;

(二)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果;

(三)公众普遍关注并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

(四)区内重大突发事件;

(五)区政府将要举办的重要活动;

(六)区政府领导提出的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一)定期发布:逢双月15日上午9:30为例行新闻发布日,发布地点固定在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会议室。

(二)临时发布:对需要发布的紧急或重大事件,经区政府同意,由发言人临时进行新闻发布。 五、新闻发布会参加范围

(一)新闻媒体记者;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各委、办、局、街道信息员;

(四)社区居委会、居民、企业代表。

新闻发言人根据发布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邀请以上人员到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五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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