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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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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2007-11-22 |
一、 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教育工作发展规划、教育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和评估。 (三)指导全区各级各类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统筹管理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负责辖区新成立的教机构的资质审核。 (四)指导全区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加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人才交流、师资培训工作。归口管理评优、特级教师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六)监督检查改善办学条件,组织协调社会支教工作,落实全区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项目,统筹协调教师住房建设,推动落实学校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学校勤工俭学。 (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社区教育工作。 (八)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职责,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团委、妇联。内设15个职能科室。 (一) 党委办公室 (二) 组织干部科 (三) 宣传科 (四) 行政办公室 (五) 武装保卫科 (六) 中学教育科 (七) 小学教育科 (八) 学前教育科 (九) 德育科 (十) 人事科 (十一) 体育卫生科 (十二) 成人教育科 (十三) 财务科 (十四) 监察科 (十五) 审计科 南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 三、 办公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 四、 联系电话 2745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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