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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
来源:  2007-11-22

一、机构设置
(一)局机关:下设4个行政科室。
1、行政办公室:负责信访、档案、窗口、保卫、医疗保健。
2、劳动人事科:负责劳动工资、职工培训、执法监督、科技协会。
3、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局财务审计、会计管理。
4、绿化管理科:负责绿化新工、养护管理、绿化综合统计。
(二)基层单位:共7个。
1、绿化一所
2、绿化二所
3、绿化三所
4、绿化监理所
5、绿化工程所
6、长虹公园所
7、南开公园所
二、主要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及局机关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会议会务、后勤管理、档案、提案、信访、接待、保密、对台、残联、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医疗保健、普法、献血等行政事务及综合性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全局性行政工作文书撰写、审核公文文稿,负责行政文件印章的管理。督促检查上级文件、会议的贯彻落实。组织大事记和园林史志编写。
3、负责园林绿化窗口服务和组织社会宣传活动。
4、负责全局综合统计和房管房改、节水工作。局机关三产(租房等)。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保卫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快速保障网络的运行。
6、负责打字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动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局人事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研究拟定全局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编制人事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全局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材需求预测工作;拟定人材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军转安置工作。
3、负责全局考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承办局行政人员人事任免,管理全局编制职数。
4、负责全局事业单位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惩戒及申诉控告工作。
5、编制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及其它项目的造册工作。
6、组织落实工资、津帖、补贴、福利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聘任、职称评定工作。
7、组织落实干部退休、退职政策及生活待遇规定,负责协调指导全局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及仲裁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局劳动保障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劳动管理工作。
10、负责认定职工因工伤亡、鉴定因工伤事故上报和提出处理意见。
11、负责非生产性安技工作。
12、负责办理医保手续。
(三)绿化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区园林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园林规划,制定绿化建设的实施计划。     2、组织区重点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设计和审查;负责区域内绿化建设项目的登记注册、审查、统计工作。
3、负责重点工程及由局施工单位参加的市、区重点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4、组织局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土建维修工程的质量监理,负责新工、养管、苗木施工材料的质量监督。组织优质工程评选和工程竣工验收。
5、管理园林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定额站及质量监督站工作。
6、负责制定专业绿化养护管理实施计划,负责养护管理和名木古树的养护管理,负责公园绿地及游艺设施的管理工作。
7、负责监理单位报批的迁砍工作的实施、考察并参与审批。
8、 制定园林专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设计,组织科研项目实施,科普工作,重点攻关,科技成果鉴定。
9、负责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事机构:南开区园林管理局
办事地址:南开区长江道290号3楼 — 4楼
联系电话:2745.7301(园林局行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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