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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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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2007-11-22 |
一、主要职责侨务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侨办侨务工作的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制定全区侨务工作规划。 (二)调查研究本区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提出建议。 (三)负责本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眷属身份的审核认定;归侨、侨眷申请出国护照出具证明;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回国上中小学审批;华侨、港澳同胞回津定居审核;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工作。 (四)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在津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侨资企业和华侨、华人的服务工作;扶植侨属企业的发展;负责对移民海外的新华侨代表人士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困难归侨、侨眷的服务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 (五)开展对归侨、侨眷、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代表人物的推荐和人事安排。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来本区探亲、旅游和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交流和联络工作,并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七)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市外办外事工作的意见,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工作及涉外活动,处理涉外事件。 (八)协调管理外国专家工作,按市外办规定上报外国人来访情况、授予外国人和港澳人士有关荣誉称号的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九)办理因公出国、因公赴港澳特别行政区手续、出国留学手续。负责护照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外人员和出国人员的纪律教育。 (十)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一)、负责本区对外宣传管理工作和外事接待工作,开展与国外区域性友好交往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市侨办、市外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390号机关大楼1楼 三、联系电话27586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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