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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制定辖区城市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有关执法部门对违反市容卫生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3.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文明社区。
4.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居民委员会依法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
5.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民主和法制教育及外来人口的综合治理,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
6.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卫生和普及科学常识等活动。
7.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推动社会保障及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工作的落实。
8.推动街域经济发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零散税源协征协管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 行政办公室
(二) 居民科(民政科)
(三) 文教卫生科
(四) 财务经济科
(五) 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科)
(八) 招商办公室
三、办公地点
(南)广开中街88号
四、联系电话
2745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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