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11月,在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第十二次民政会议上,第三次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称号。开创新思路、拓展新领域,开展科技文化拥军活动,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先进单位。完善“低保”联合审批制度,启动“低保”特困家庭医疗救助仪式,为甘肃省等贫困、受灾地区募集衣被73万件。开展“爱心唱响和谐曲,共享南开温暖情”系列扶贫助困活动,形成具有南开特色的救助模式。完成214个居委会成员的换届改选工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老年节期间,开展“爱心托起夕阳红,共筑和谐新南开”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老龄委办公室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优秀组织奖。福利事业发展稳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残疾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完成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活动。加强婚姻管理硬件建设,丰富服务内容,登记合格率100%,荣获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窗口称号。加强殡葬市场清整力度,推进殡葬习俗改革。3月18日,南开烈士陵园最后一次接待祭扫活动,并举行陆军38集团军天津战役纪念馆烈士遗物展品移交祭奠活动,陵园的职能终止。完成八里台街更名为水上公园街的相关事宜。
(苏爱平)
【最低生活保障与社会救济救助】做到日常管理与分类救助有机结合,为孤老、孤残、孤儿定期救济户发放生活救济费、冬夏令救济补助、暖气费补助、元旦春节慰问费等,保障社会救济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区享受“低保”救助6884户1.3743万人,享受特困救助的841户2146人;有839户1191人退出“低保”,实现就业与再就业。1月8日,全市首家举办 “构建和谐南开津门书画名家献爱心扶贫助困义拍”活动,所得善款全部用于资助特困家庭。7~ 9月,开展“慈善济贫困、博爱助万家”活动,为甘肃省等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募集衣被73万件。在金秋助学活动中,为40名考入重点大学的特困学生提供2000~5000元救助,向18名优秀大学生赠送笔记本电脑。11月,为72户低保特困群众免费安装暖气。作为全市首批医疗救助试点单位,出台《南开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开政办发〔2006〕34号)并于12月27日举办“爱心唱响和谐曲,共享南开温暖情”低保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启动仪式, 695人得到救助,救助资金262.1万元。形成以物质、资金、岗位、助学、医疗等和法律援助为内容的多层次、广覆盖、全方位的长效帮扶体系。“低保”服务大厅被评为南开区一级服务大厅。
(苏爱平)
【“双拥”活动】围绕双拥工作“八个一”(开好一个现场会、搞好一个安排、筹划一个展览、制作一个光盘、搞好一个配套工程、成立一个协会、开好一个研讨会、实现一个目标)工程,为驻区部队办好事、实事100余件,出资为761营院、武警六中队改善训练和生活环境。“八一”期间,各街道办事处、驻区部队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双拥”活动479项,全区性活动44项。制作《创建和谐南开,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拓宽思路,科技拥军》、《军民共建,共创辉煌》、《锐意创新,硕果累累》、《军地互动,共创和谐》“双拥”专题片和科技、行业、社区3个拥军篇和拥政爱民篇展牌在全区进行巡展。精选100余幅“双拥”活动照片,整理制作“双拥”画册,展示“双拥”工作经验与成果。
(苏爱平)
【优抚安置】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完成13名伤残军人套改换证和全区伤残军人伤残金发放工作。开展各种慰问活动,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采取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政府推荐就业、资金扶持自主创业三种形式安置随军家属37人,妥善解决优抚对象的就业和公费医疗报销等难题。完成部分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地方退休人员、无军籍职工的工资调整。年内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19人,军队无军籍职工25人,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184人,安置率100%。
(苏爱平)
【民间组织管理】1~3月,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检。年内新增加社会团体1家、设立分支机构2家、变更登记3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变更登记33家、注销6家。至年底,实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04个,社会团体58个。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民事主体资格的变更。5月,组织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天津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签署自律与诚信公约暨咨询服务日”活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6月,在天津市第九届民间组织理论研讨会上,社团科撰写的《释放民间组织能量、构建和谐社会》获得优秀论文奖,社团科获优秀组织奖。
(苏爱平)
【婚姻管理】采取制作展牌、宣传牌,印制宣传单、告知单、宣传片等形式宣传《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增设结婚登记候登室和离婚候登室,添置先进的办公设备。全年,办理结婚登记 7935对,补发结婚证334对;离婚登记1530对,补办离婚证51本,登记合格率和出具证明准确率100%,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窗口。
(苏爱平)
【殡葬管理】以区委、区政府两办名义下发《南开区贯彻落实〈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南党办发〔2006〕14号),3月,在星光广场组织大型殡葬咨询活动。全年,殡葬管理联合执法队清理丧葬用品市场12次,取缔无证和超照经营户。组织25家丧葬用品经营店负责人学习《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12个街道、社区发放1200份《南开区殡葬改革问卷调查》。清明节期间,开展“悼念摒弃迷信,祭奠勿忘文明”活动,在街道、社区设立定点祭奠焚烧处,专人负责,随时清理。
(苏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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