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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8年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来源:  2008-04-15

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南科委发[ 2008 ]   3   号

 

关于受理2008年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南开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政发[2007]24号文件),2008年科学技术奖项目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
    (一)科技进步奖项目
    1、技术开发类项目:完成重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产品、技术、材料和设计等,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
    2、社会公益类项目:在科技基础工作和社会公益科技工作中完成的标准、计量、环保、科普和医疗卫生项目,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推广应用类项目:承担并完成区级以上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实施列入市级以上科技推广计划指南的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大工程类项目:承担并完成市、区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建设工程,保障建设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成效。
    5、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在推进市、区管理现代化和决策科学化中,完成具有重要创新性成果,并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科技贡献奖项目
    1、在组织推动本单位、行业和系统的科技进步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方面表彰奖励,促进单位的综合实力显著提高的。
    2、在贯彻落实科教兴市、科教兴区战略方针,推进区域科技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明显提升了科技进步总体水平,科技竞争力明显增强,居市、区先进的。
    (三)科技创新奖项目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系统等做出创新性贡献,显著提高了其技术经济性能;具有一定先进性和创造性,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二、推荐项目条件
    (一)已经应用实施一年以上(截止到2007年底)的项目,并为南开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技术创新程度明显,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三)创造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一定意义。
    三、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出截止到6月15日。
    受理地点在南开区科委(地址:南开区黄河道西营门外大街华安北里2号楼2号)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胡健、李健、田媛;电话:27561640
    四、项目材料要求
    (一)1、《南开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可在本文附件或南开政务网
www.tjnk.gov.cn下载),按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2、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行业许可证书、环保安全证明及科技成果登记表等,详见<推荐书填写说明>第12项内容);3、《推荐书》电子文档。
    (二)《推荐书》在前,附件在后,一律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一式6份,其中一份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
    (三)根据《奖励办法》规定,区政府各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为“科技奖”的推荐单位。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认真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明确推荐的奖励等级,加盖单位印章。
    (四)推荐一、二等奖的项目,必须具有技术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评估证书)、科技项目验收证书、专利证书等)。

 

 

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南开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
   南开区科学技术奖评审规则.doc
   推荐书(进步奖、创新奖).doc
   推荐书(贡献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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