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津应急法〔2018〕4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天津市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企业2019年下半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截至2019年8月31日以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企业购买符合《天津市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申请保费财政补助。
(一)非煤矿矿山企业;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企业;
(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四)金属冶炼企业。
二、补助标准
保险期限起期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启动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止期为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保费补助比例为50%。
三、提交材料
投保企业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级财政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原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保险合同(即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单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金属冶炼行业企业除外);
(六)非预算单位账户存根(2019年)(见附件2);
(七)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
下半年受理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 1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0分至4: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单位
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区一期2号楼8405室。
附件:1.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
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级财政补助项目申请表
2.非预算单位账户存根(2019年)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王立君、李蒙蒙;联系电话:022-23852328;
电子邮箱:anyanp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