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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1-18 17:00:05

各相关单位

    近期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通报了近年来我市在农业养殖、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发生多起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一是2020620日,北辰区天津市喜康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员工在进入集污池作业过程中发生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死亡3人;二是2022423日,天津力信嘉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对位于南开区长江道与密云路交口处一污水井进行井内清淤作业过程中发生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三是2022625日,江西聚祥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在位于东丽区的地铁施工现场进行下井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四是2022717日,天津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在位于津南区北闸口镇的污水提升泵站对井下潜水排污泵进行维护作业过程中发生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频繁发生的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充分暴露出有关单位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在检测、防护、监护等安全条件未确认情况下盲目作业,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等问题。

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是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之一,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具有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是事故发生范围广,发生场所集中在污水池、抽水井、地下室、市政管道等空间且分布在建筑、工贸、养殖等多个不同行业。二是易造成事故扩大,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救援常识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后因盲目施救、救援措施不当极易导致伤亡扩大升级。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是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点工作。为深刻汲取全国我市及我区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麻痹思想,有效遏制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结合市安委会办公室《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10月底,在南开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建立易产生硫化氢等气体的作业场所(以下简称:相关场所)台账,全面排查治理相关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落细、提升现场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遏制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多发势头。

二、整治范围

存在相关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进入相关场所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相关场所主要是一些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的空间。主要包括:1.地下空间:如地(酒)窖、涵洞、地坑、污水池(井)、电力井、热力井、燃气井、通信井、沼气池、化粪池、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废井、下水道等;2.地上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粮仓、料仓、垃圾站、温室、冷库等。3.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存在相关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

相关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分析和排查管控,建立相应的场所台账,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是否将相关场所作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

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进入相关场所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审批和应急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制度并予以落实;

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必需的通风、检测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并在作业过程中有效使用。

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作业现场是否设置监护人员。

四、任务分工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分析研判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工作形势,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工作职责,全方位排查,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督促整改,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场所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本行业领域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应急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关单位,化工、医药有关单位,工贸行业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

住建委负责物业企业以及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有关单位整治的工作;

交警南开支队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及本行业负责的工程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

城管委负责供热、燃气等有关单位及本行业负责的工程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城市供水、排水等有关单位及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

市场监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制造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

商务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分析研判本街域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工作形势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开展工作,梳理、建立完善企业台账,详实掌握底数情况,推动落实防范管控治理措施,全面排查,加大检查频次,加强督促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通信类企业负责通信行业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

城西供电负责电力企业及电力工程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

其他单位也应根据自身业务依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扎实开展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硫化氢的危害性、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场所的识别、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的安全知识进行广泛的宣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本单位作业场所数量、具体点位、安全管理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清单(表1-1、表1-2);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场所要建立至少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五方面内容的隐患整改清单(表2);两个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属地和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在上报两个清单的同时留存一份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对照属地、行业领域内各有关单位的两个清单,在有关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整治不到位或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整治工作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到位、发动到位、落实到位。要摸清属地、行业领域内涉及硫化氢等气体产生的作业场所的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动态掌握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逐一销账,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加大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微信、微博等不同途径,转发区安办有关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硫化氢等气体危害及防范知识等相关内容的材料,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各有关单位对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工作重视程度,提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存在相关场所作业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通风、检测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使相关人员对应知应会内容做到知行合一;督促有关单位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肃责任追究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运用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该处罚处罚、该停产停产,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形式主义走过场、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得力的单位要严肃进行通报、约谈,因上述问题导致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202311812时前,请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联络人报安委会办公室202345日前,各单位将《相关场所作业外委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汇总表》(表3、《专项整治汇总情况表》(表4安委会办公室;2023115日前,单位将专项工作总结报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1-1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

        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清单

      2.1-2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

        外委作业单位隐患排查清单

      3.2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隐

        患整改清单

          4.3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相

            关场所作业外委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汇总表

          5.4  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

            汇总情况表

      

                                    2023113

(联系人:马华锋  联系电话:58578612

  邮箱:nkqyjj_agk@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生办2023-1 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硫化氢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原文).docx

表1-1:相关场所隐患清单.et

表1-2:外委作业单位隐患清单.et

表2: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清单.xls

表3:相关场所作业外委生产经营单位汇总情况表 .xls

表4:汇总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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