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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商务局      时间:2022-10-18 09:37:19

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

(二)申报主体注册地及税务征管关系均为南开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申报项目须符合《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要求及示范方向,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可复制、可推广,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三、申报工作程序

(一)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和“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见附件2,封皮推荐单位请填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按要求编制相关文字资料,务必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胶装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7份报送至南开区商务局,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申报书Word版及PDF版、相关视频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天津市南开区商务局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孙永辉;

联系电话:87875613;

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E座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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