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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商务局      时间:2023-07-12 18:00:00


南开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区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详见附件1)。

(二)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2.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详见附件2)。

4.支持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详见附件3、4、5、6)

5.支持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详见附件7)

(三)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6.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详见附件8)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南开区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应在南开区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6.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二)申报程序

1.请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南开区商务局。

2.南开区商务局会同南开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出具承诺配套。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附件9)。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

(1)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2)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请单位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

(五)申报时间

1.项目受理截止日为2023年7月20日,请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光盘一式一份)报送南开区商务局(红旗南路263号E座601),不接受邮寄。

2.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新增投入产出情况,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

      附件.rar



                              南开区商务局

                                        2023年07月1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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