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简体  |  繁體
您当前的位置 :都市工业 
关于组织南开区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区商务局      时间:2023-09-22 17:00:00

关于组织南开区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的通知》,现开展南开区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及复评经济数据指标范围为2020年-2022年情况,至2022年底企业至少注册满两年,于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应在本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南开区内的企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拟申报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的,须先申报并经评价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2020年度认定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参加此次复评,复评通过后有效期延长3年。有效期内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须申报。

二、平台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9日

        三、申报审核流程

本次申报和复评工作采取线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先通过“数字化水平评测”窗口进行自评后,再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完整填写企业申报信息(线上经济数据需按照平台要求如实填写2020-2022年数据)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要求制作装订纸质材料(附件1)提交至南开区商务局。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南开区商务局。

企业申报期间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6-6并按要求办理,相关问题办理进度可联系022-23257931查询。

四、工作要求

2023年10月9日前,各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和电子光盘1份报送至南开区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doc


南开区商务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郝一辰;联系电话:87875613;地址:红旗南路263号E座601)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吗: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