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来文来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及重点工作督办。负责本单位请示报告和综合性文稿、信息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等工作。牵头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

  (二)综合业务科。负责本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承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参与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负责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污染防治科。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区域内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本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机动车污染防治及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隐私声明   网站建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