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部门: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工作部
办理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令制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87875330
办理时限:28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一次办、网上办
补贴对象及吸纳对象:
在本市首次创业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下列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登记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在本市涉农区创办企业的返乡入乡人员;
(二)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正常经营满1年,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费。
创办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带动1人以上并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收费标准:免费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
办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首次登记注册企业2年内,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审核
区人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带动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形成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三)拨付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人社局应于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银行账户。
办理依据:
1、津人社办发【2020】42号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津人社局发【2021】2号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