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理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三楼31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8:00(夏令制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22-87875336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申办对象: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所需材料: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需提交:
(一)填写完整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可到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或者可在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内“表格下载”中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调解,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办理程序:
经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立案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应当自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29号)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