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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房租补贴
来源: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9-02 16:57:12


创业房租补贴

办理部门: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工作部

办理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D座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令制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

办理形式:一次办、网上办

联系电话:87875330

补贴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津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生产经营的,自注册成立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创业房租补贴:

(一)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二)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离校 5 年内的毕业生;

(三)回国 5 年内的留学人员;

(四)落户 5 年内的“海河英才”人员和认定 5 年内的“项目+团队”成员;

(五)国家级或市级创业大赛 5 年内获奖人员;

(六)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应为企业创办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下简称法人)。

企业租赁的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权清晰,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分租或转租;

(二)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月可享受创业房租补贴 1000 元;每带动 1 人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再增加 500 元。每月补贴额度最高 2500 元。实际房租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

创业房租补贴最长 24 个月,自企业首次领取补贴之月起连续计算。

办理流程:

(1)资格确认。创业者向租赁房屋坐落地所属区人社部门申请资格确认。

(2)核查。区人社部门在收齐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核对法人身份、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保缴费等情况,审查通过的,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

(3)确认。核查合格的,区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补贴申报。取得资格确认的创业者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区人社局申报。

(5)补贴核定。区人社部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带动就业人数等核定补贴标准。

(6)资金拨付。区人社局于申报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办理要件:

一、资格确认材料:

创业者填写《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资格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所有权证)复印件。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产权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高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河英才”人员提供落户证明复印件;“项目+团队”成员提供入选证明复印件;创业大赛获奖人员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补贴申报材料:

1.《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2.房屋租赁费支付凭证(注明缴费期限和房租金额);

3.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相关佐证材料。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依据:

1津人社办发〔202319 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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