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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公告

关于对《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南开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要求,结合南开区实际,现将南开区生态环境局草拟的《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从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电子邮箱:nkqsthjj_bgs@tj.gov.cn。

(联系人:白义枫   联系电话:022-27034198)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4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回顾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形势分析

(一)面临的机遇

(二)存在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主要指标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绿色发展转型

(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三)着力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强协调沟通,强化统筹推动

(三)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生态氛围


一、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回顾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南开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为纲,扎实推动三年专项作战计划,全方位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等各领域生态环保任务落实,绿色发展全面提速,为文明南开建设助力,为创新南开发展护航。经过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十三五”时期南开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督查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南开区坚决担当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各级督察组开展工作。整理报送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共7批453份材料,共收到督察组转办交办的信访举报469件,办结469件,办结率100%;制定了《南开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协调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天津市环境保护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我区共梳理出31项整改任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并已初见成效。区委区政府主动落实党政同责,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持续巩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了推进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切实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2.区域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区域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自2016年“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20年底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排名全市第2;综合指数同比改善8.6%,;PM2.5浓度由2016年的61微克/立方米降低至48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4。综合排名全市第3。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进行排名,位居全市前列。

区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自2016年中全市开展地表水水质考核工作开始,南开区区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逐步改善。2017年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综合排名全市第三。其中综合污染指数2.47,排名全市第四;同比改善34.13%,排名全市第一。2020年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综合排名全市第一。其中综合污染指数1.48,排名全市第一;同比改善38.35%,排名全市第一;出入境浓度比值0.87,排名全市第七、市区第二。

区域声环境与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开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类区(居住区)、2 类区(混合区)和3类区(工业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未超过国家标准,4类功能区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呈逐年下降趋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区未发现污染地块。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发力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按照控煤、控尘、控机动车、控工业企业、控新建项目的要求,全力抓好“五控”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治理PM2.5为重点,有效控制餐饮油烟、施工扬尘等重要污染源,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深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巡查。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臭氧(O3)为突破,组织开展夏季蓝天使命行动、臭氧防控专项行动,不断更新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管理系统内的VOCs企业,并完善涉VOCs生产线信息。通过科学制定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计划,确保夏季强日照期间臭氧污染管控形势可控。以治理机动车污染为抓手,强化机动车尾气管控,实现用车大户排查全覆盖,运用遥测车及门站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监控,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仅2019年,拦检车辆2313辆,处罚尾气不合格车辆405辆,处罚不合格非道路机械6辆。以锅炉低氮改造为依托,完成辖区内18家供热站63台锅炉共计1944蒸吨,有力推进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构建和完善“2+3”工作方案体系,以南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水体达标方案》为总览,编制《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水污染防治环保重点任务》、《区环保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细化任务,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依托“1+4”水质监测预警系统,编制《水质分析报告》、《水质监测报告》、《街域模拟考核报告》,全方面研判河道水质状况。同时,综合运用声呐船探测等科技手段,排查出辖区内6条河道共有51个排水口,杜绝私设暗管等偷排现象,为水质改善提供实时准确的监测科技支撑和分析技术支持。强化工程措施,通过安装卫津河过滤终端设备,对盲肠段水质进行过滤与净化,完成仁爱河“中水”引水工程,有效解决了连续暴雨排沥、污水无法置换的“黑臭”问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体系建设,聚焦系统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措施,严格考核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实现区域水体全部纳管。

加快开展净土保卫战。坚持土壤调查评估制度,制定南开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了土壤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措施手段。坚持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组织开展中医药大学南北院项目、天拖中央公园一期项目等多个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区内74家重点行业企业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筛查工作,并根据风险筛查得分情况,将1家在产企业调整为土壤污染风险高关注度地块。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提前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区13个加油站、51个地下油罐已全部完成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有效管控区域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4.环境监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完成监测监察执法垂改和机构职能转隶。全面落实南开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全面落实我市环保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组建天津市南开区环境监测中心和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揭开了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的一页。

环境执法力度从实从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突出监管划重点、提高执法效率,积极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截止2020年的不完全统计,共出动环境行政执法人员11909人次,检查各类点位5397家次。共立案309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506个、行政处罚决定217个,罚款金额共411万余元。共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7637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达到群众满意。

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2016年以来,南开区构建网格员体系,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管理平台的运行流程等系统性培训。重污染天气情况发生期间,171名四级专职网格监督员全员上岗,对施工工地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工程渣土清运情况进行岗勤驻守,并及时上报、保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新版《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完成34家重点、简化企业和243家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

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南开区污普办,制定《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建立涵括各街道和相关委局工作组织架构。按照“进度控制优先、任务同步推进、协调督办并行”的原则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审核、核算、核查、整改工作,编制完成南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并通过市污普办验收,完成各类档案归档工作。

监测能力与手段不断夯实。全面推动自动监测站建设,填平补齐已建的两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水站原建设单位开展水站设备和功能自查,在此基础上完成监测项目补齐。建成四化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提前完成4个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并联网。在全市率先推动医疗机构类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污水排放24小时智能监控,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实时分析监测数据、动态掌握排污状况。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推动全区环统重点源单位及加油站和汽修行业(4S店)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在三潭医院等重点风险源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对应急接报、快速响应、方案制定、现场处置、任务解除等环节进行了全程模拟。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在真正应对突发事件时,及时响应、科学应对、快速行动、规范处置,把损失减少到最低,为南开区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环境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每年参与协办天津市“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主会场活动,营造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坚持社区环保课堂、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我是小小环保局长等活动主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新运用新媒体平台,推出“一图读懂:天津市南开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长图)、“雾霾科普小常识--大气污染从哪里来的”(H5)新媒体产品。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已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中小学在校师生共计100余人参加了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公众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制作环保宣传视频,通过拍摄并推广《生态文明建设 南开在行动》、《弘扬宪法精神 我们在行动》、《生态执法 勇担大任》、《让中国更美丽MV》、《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祝福短视频》等环保宣传视频,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使公众进一步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能够最大限度的唤起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情感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以来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取得成效,各类指标数据走在全市前列,但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瓶颈期和攻坚期,持续改善难度加大。

1.生态环境改善形势严峻

气象因素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大,PM2.5浓度波动起伏较大,随着颗粒物浓度降低,光化学反应加剧,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大幅提升,由此导致优良天数的减少。部分河流水质不稳定,“盲肠段”水体不循环、无自净能力,特别是汛期雨污排入造成水质突发性恶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处于起步阶段,土壤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未建成,监管能力薄弱,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力度仍需加强。

2.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仍需提高

区内油烟、噪声等城市环境污染问题较多,群众对此感受直接、反映强烈,在中央、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信访举报件数居高不下,不能综合施策,没有做到举一反三。集中攻坚整改结束后,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仍需完善,彻底治理、避免反弹回潮的力度仍需加大。

3.环境安全管理仍有风险

自身监管能力不足,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较弱,法治化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行政复议、诉讼经验不足。在面对和处置建成区“邻避效应”等方面,破解的招法不多。科技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不够,没有建立起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监管水平和效率仍待提高。

二、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形势分析

(一)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南开区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高标准建设“创新南开”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天津市面临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和开发发展三大新机遇。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通过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取得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果,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召开,为我们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确立了纲领。建立中央、市级环保督察组以及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环保职责,强化担当作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南开区人才、科技、生态优势显著,区位优势明显,具备抢抓改革机遇、实现跨越发展的条件,有助于南开区提升宜居宜业的生态竞争力。通过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可为我区高标准建设“创新南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南开区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创新南开”建设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和挑战,但总体上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收官,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难度不断加大,成本越发高昂,深层次矛盾越发突显。恰逢全球新冠疫情肺炎疫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极大压力,更需要全区上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发扬“逆周期”斗志,全力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势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全新挑战,形势严峻复杂,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存在挑战。

1.思想认识上的摇摆性。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转型发展的阵痛,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出现弱化,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劲头发生松动,将经济下行压力简单归结于环境监管过严的错误认识有所抬头,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

2.碳达峰任务的复杂性。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已经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对于以服务业为主的建成区,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挑战更大,促进建筑、交通和能源领域率先达峰的更复杂,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更紧迫。

3.污染治理任务的艰巨性。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越来越要啃硬骨头,一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在加大。特别是复合型污染特征依然凸显,机动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水体污染依然严峻,污染负荷较高,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4.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生态环境队伍薄弱,专业人员严重缺乏。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态势未得到扭转,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

5.自然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还明显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与气象条件没有完全脱钩,特别是PM2.5浓度波动起伏较大,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复。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调压紧压实“硬责任”、严格落实“硬指标”、强力落实“硬措施”,统筹推进城市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依靠结构调整控增量,依靠工程措施减存量,依靠区域联防联控阻传输,依靠生态修复建设扩容量,培育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实现“创新南开”目标定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和根本遵循,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要压实各方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就是努力方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3.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径。加快绿色生产循环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循环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保护和改善绿色生产力。

4.坚持深化改革。打开脑袋上的“津门”,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新模式,打造全市绿色发展示范区。

5.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各要素,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继续提升,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全市目标任务,区域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严格保障,实现碳排放达峰,严守生态安全底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夯实企业环境管理主责意识,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实现。

(四)主要指标

参考我市规划指标,确定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4类19项,涉及2种类型,一类是核心指标4项,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天津规划纲要;二类是生态环境指标12项,作为控制性指标纳入规划主要目标指标表。

规划确定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保护状况、碳排放强度四类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治理

空气质量

空气优良天数比例(%)

66.9

68

细颗粒物〔PM2.5 〕浓度下降(%)

(48μg/m3)

力争逐年下降〔43μg/m3〕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55

完成全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0

全面消除

黑臭水体比例(%)

0

0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0

不增加

环境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增减平衡

完成全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27(较2015年)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增减平衡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增减平衡

环境风险防控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95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0

1.5

应对气候变化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等待全市公布数据

完成全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幅(%)

等待全市公布数据

15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等待全市公布数据

完成全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绿色发展转型

1.实施碳达峰行动

协同控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动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生活,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实现重点领域率先达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集约化。筑牢主导产业支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持续提高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现价)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立足南开特色,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三大产业基地。严控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

严格环境准入。继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相关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突出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

深化企业长效监管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落实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做好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后的事后监管。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成效。

3.持续改善能源结构

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大力推进电气化,拓展天然气利用,因地制宜扩大新能源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地热资源。依据全市要求推动工作开展,力争完成全市规定非化石类能源利用目标任务。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园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持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效果。进一步健全节能标准和能源计量体系,加大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力度,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全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推动能源革命先锋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在南开区开展泛在电力物联网综合示范区、智慧能源支撑智慧城市发展先行区、能源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试验区、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集聚高地、能源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高地建设,打造绿色智能的能源结构,促进区域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

4.推进转变交通运输结构

持续优化运输方式。加快落实《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优化调整货运方式,落实国家及市有关要求,坚决调整不合理的运输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工具更新淘汰和运输组织方式转变,提高运输效率,从源头上遏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对我区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坚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区每年新增新能源汽车辆数和占全区汽车保有量比例达到市下达指标要求;加快推进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动使用比例达到100%;巩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成果。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十四五”期间,新增公共充电桩数和全区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市下达指标要求。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交通网络,用“绿色系数”评价发展成果。

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加强现场疏导,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5. 增添绿色城区魅力

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争取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区等各类试点示范,在“碳排放强度约束性指标考核”工作中力争全市上游,扎实推进低碳城区建设。打造优质城区环境,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提升专业绿地养护管理水平。继续做好老旧小区、混接片区、积水点、道路、水体治理等海绵城市改造和新建海绵城市项目,突出南开区特点,不断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有关要求,提高平均绿地率。推广绿色建筑,提高建筑领域节能水平,加强对大型公建的监管体系建设和能耗检测。

(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1. 精准施策,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按照国家要求,对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持续巩固全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对产业集聚区等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稳定达标改造,减少集聚区污染。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通过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窑炉管理动态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纳入秋冬季及初春错峰生产方案。

实施全区燃气锅炉深度治理。持续巩固全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对商业楼宇、企事业单位1蒸吨以下锅炉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排放稳定达标改造。加大对集中供热站管理力度,合理运用在线监控系统,确保供暖季全区供热站达标排放。

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治理。深入治理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坚持做好全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工作,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科学安排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每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行为。涉及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确须在此期间作业的,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严格确保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使用污染防控设施。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组织对本区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抽查结果公开通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严格落实《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环保涂料,在全区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服装干洗经营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从方案、目标与重点领域等方面入手,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提升协同治理的科技支撑和精细治理水平。

加强移动源检查监督。继续以主要城市道路为重点,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开展柴油车排放检测。加强入户检查。每年实现机动车重点用车单位入户监管检查全覆盖;以公交停车场、施工工地、停车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为重点,针对超标率高的“小公共”和轻型柴油货车开展入户排查检测。持续开展遥测及数据应用,加强超标车辆信息分析,深化遥测数据应用工作。开展全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区处置场建成达标后投入运行,实现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严格管控、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完成全市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落实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组织实施机动车大户制管理,制定机动车大户制管理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监管。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完善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法,严厉打击未按规范进行排放检测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部门分行业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机制,实施长效监管,禁止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入场作业。不断更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格组织落实,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处;以各类施工工地、整理地块等为重点,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强油品和油气管控。加强油气排放监管,开展一轮加油站油气排放标准落实情况全覆盖检查。监督加油站和油罐车严格落实油气回收、泄漏检测要求。加强油品和尿素质量保障,对区内销售的车用汽柴油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夏季供应符合蒸汽压要求的油品。持续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并对查处结果进行通报。

坚持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6+2个100%”控尘措施。对各类长距离施工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类施工项目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出现违规排污的企业,依法暂停投标资格、从重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建立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每季度更新。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

强化裸地治理。对裸地因地制宜全面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持续排查扬尘隐患并对治理措施进行增补,防止污染反弹。

持续加大城市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全面清洗公共设施、绿化隔离带等部位的积尘浮尘,定期对背街里巷等区域进行重点清扫。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全面落实南开区禁烧条例,依法处罚经营主体或个人露天焚烧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配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遇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用好协商减排机制,鼓励全区施工企业错峰施工。全面落实《南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加大重污染期间全区包装印刷、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纳入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方案,实施限产停产。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

2.精准发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根据水质目标和水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控制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强化四水统筹系统治理。坚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改善城区河道水生态环境,持续提高水体断面水质。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国家和我市节水行动方案,开展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并举。建立“水体-入河排口-排污管线-污染源”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实施雨污混接点改造、雨污合流制改造等减排工程,推动开展雨水管网常态化清掏,严禁废水排入雨水管网及周边河道,大幅削减入河负荷。加强污染源监管,继续推进入河排口“查、测、溯、治”,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推动增加河湖生态水量、建设河湖生态湿地,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完善自动监测体系。加强已建成的市级和区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维护管理,每日按时报送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强化风险预警,及时综合把握河道水质,做到及时响应,及时解决。用好“1+3”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陈台子河、卫津河等河湖水质监测。加快补齐区域地表水水质监测站点空白,逐渐完成从传统人工监测到自动监测的模式转换,从而做到监测频率更高,反应速度更快,通过水质数据推送,污染源科学分析溯源,进一步提高预警反应速度,精准把控水质变化,综合施策解决问题。

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多项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有机结合全域清洁化工作,移除露天式垃圾堆放点,确保岸线垃圾及时清运,减少水体周边污染源。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逐步破除乱扔乱倒陈规陋习,巩固水体治理效果。

3.精准管控,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开展全区土壤污染分类管理。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较大的高风险地块,采取专门应对措施加强管理。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地块出让的,需完成地块场地调查,确定地块不再存在污染等情况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手续的办理工作。

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全面加强监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工作。

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审后管理。对已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符合供地要求的地块,加强后期管理,在确保调查后无新增污染风险的基础上,明确不得用于生态保护、公益、应急抢险外其它用途。

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以城市周边、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区域为重点,确定受污染土壤重点治理区,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4.精准防治,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有效控制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防范生活垃圾污染,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100%;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确保全区公共机构和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机构和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配合我市完善“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医疗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和规范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应收尽收。开展危险废物考核专项检查,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控。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通过塑料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解决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

5.精准布局,推进声环境质量宜居安静

严格按照最新噪声功能区划进行规划建设。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健全声环境监测体系。持续做好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和中高考保障。充分发挥安静居住小区引领作用,推进安静小区创建及复测。

6.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能力建设,设立负责核与辐射工作的管理机构,配备满足监督检查需要的专职检查人员。完善全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数据,为核与辐射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和科学化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三)着力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区级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区委、区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总体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研究设定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统筹研究确定重大制度安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资金投入、统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评价。全面推动中央及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各街道、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继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制定年度目标指标任务,统一实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各街道、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保护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及整改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查及整改工作机制,突出围绕各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问题,开展例行督察检查、加强专项督查、严格督察整改。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推进企业生产服务绿色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做好企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工作,全面落实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鼓励推动相关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教育体验场所向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开展主题宣传、创作生态文化作品等方式,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态文化需求。全面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公众参与。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建立公众举报、评价机制,形成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2.完善四大政策体系

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强化环境污染源头防治,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区定和“三线一单”要求,强化空间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布局的规划环评,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和生态保护。持续全面推行排污许可管理,落实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做好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后的事后监管。

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成效,配合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执法“正面清单”,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依托在线监控,遥感检测等科技手段,进行针对性、精确性、靶向性执法。持续配合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检查,做好依法执法。完善突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加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构建完善陆水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状况、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开展长期性、跟踪性环境监测。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平台数据整合能力,全面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测预报预警。

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治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恶意低价中标,建立对环评报告编制、环境检测服务、环境污染治理等企业的监管评估制度,健全惩戒、退出机制,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强化系统治理。继续推行环保管家服务,加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的帮扶指导,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积极探索健全企业精细化管控路径。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治理工业污染场地。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综合监管、联合惩戒机制,依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完善环境治理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污,强化司法支持,配合做好法治南开建设工程。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继续设立公安驻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组联合查处侦办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鼓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办,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完善环境治理科技体系。培育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强化环境保护产业支撑。积极做好协同创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装备研发、自动化装备互联互通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子智能化生产系统建设、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技术研发应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技术研发。开展积极培育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环境治理企业“走出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基础研究,集中力量攻关重大污染治理技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

3.提升生态环境应急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应急风险防控能力。实施基于环境风险的产业准入策略,鼓励发展低环境风险产业。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2022年底前完成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将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常态化管理。继续实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更新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完善重大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协同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严格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环境应急责任。完善区级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加强与公安、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依托社会力量,不断建立专业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联合演练。开展全区环境应急储备物资调查,配合建立天津市环境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应急物资的统筹管理、统一调配、动态更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各街道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落实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层层抓落实。区生态环境部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要求落实。

(二)加强协调沟通,强化统筹推动

区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步调一致、统筹推动。各区级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好“十四五”规划重要任务、重点工程进度定期调度推动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部署之中,增强区域信息共享、沟通交流力度,着力增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工作能力水平。紧盯中央、市委、市政府密切关注的事、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紧盯有利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事,根据各项工作最新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十四五”规划,扎实做好规划实施进度报送、监督检查、中期评估、收官总结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

(三)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强化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区财政每年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央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天津市环保专项资金的作用,持续推动区域治污减排重点工程实施。积极探索重大工程资金来源渠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进第三方环境治理。建立奖励与约束机制,加快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环保领域失信企业名单,依法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招投标、政府荣誉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按照“保护者得益,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生态氛围

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营造全社会绿色生活良好氛围。打造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主流群众软件为一体的南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平台,定期推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生态环境常识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信息,有效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集合区生态环境局业务骨干力量,组建南开区专家讲师团,结合我区“双创”工作,下沉到企业、工地、社区、学校、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通过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影响力与覆盖面,不断推动南开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提升区域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企业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协助企业解决实际工作困难,督促企业更好地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


背景介绍

关于《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南开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按照《南开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要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自承担该项任务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推动落实“创新南开”战略,与《南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紧密结合,现已完成《规划》起草编制。

二、起草过程

起草编制本规划总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构建规划的基本思路。在本阶段,我局系统总结我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梳理生态环境部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最新要求,并赴相关委办局、街道、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开展调研,摸清了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南开区“十四五”区级规划思路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紧扣推动南开区高质量发展主题,锚定“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远景目标,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形成了“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确定指标体系和推进起草工作阶段。委托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成专家编制组,配合我局开展规划起草编制工作。期间,对标中央、市委、区委全会文件,对表国家、市级各类规划,紧紧跟随“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征程,牢牢把握“推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历史重任,搭建起 “十四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完成了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专家论证阶段。我局邀请大气、水、土壤、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管理体制等领域专家进行论证,从《规划文本》对“十三五”评估的把握程度,目标指标的完整性、可达性,重点任务的设置情况,保障措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和完善方向,并不断按照全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南开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相关编制要求,调整、跟进、完善规划内容。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进行了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回顾。从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境监管服务效能等四个方面,系统回顾了我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问题和成效,分析了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二部分,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形势分析,着眼长远看当前,客观分析剖析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部分,提出了“十四五”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结合市级规划要求和我区实际,确定了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保护状况、碳排放强度四类主要指标。

第四部分,提出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转型、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涵盖三大重点任务的近40项重点工作,以确保规划目标指标按期实现。

第五部分,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拓展资金渠道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四大方面保障措施,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

四、建议

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拟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后,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4日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情况说明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南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在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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