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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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
来源:南开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9-24 15:00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九年级学生, 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

“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九年级学生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网上提交所需资料:

① 南开区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另:南开区蓝印户籍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 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等待安置学校。

11月18日起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

因学位紧张,学生就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

12月4日10:00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到单。

12月8日(预计时间),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

需携带材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

根据安置学校相关要求,学生到校进班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南开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报到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九年级学生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转学。

3.学生和家长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因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而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尽早完成相关工作。家长须配合安置学校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日时间)。

提示: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南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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